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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法理
微信聊天里的证据要如何正确保存?
时间:2020-08-12  作者:  新闻来源:怀柔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案情回顾
 
一切还要从微信说起

疫情期间,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孙强想起之前在酒局上认识的杨明月,聊天发现她正在疫情期间四处寻觅合作项目。于是,孙强在微信上虚构了一场工程招投标的骗局,通过文字、语音、图片等多种方式向杨姐介绍了项目,最终杨姐以转账10万元“成功”被骗。

还好杨姐保存了二人的全部微信聊天及转账记录,可以为检察机关起诉孙强提供证据!

但是收集证据的方式和程序虽然已有较清晰的规定,但实际生活中,很多人并不熟悉具体操作步骤,仅提供打印件或截图,很可能不被法庭认可。

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这个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

可以说
保存证据不是一件小事
检察官
手把手教你如何保存微信证据

01文字微信记录

【如何固定】
截屏或拍照后打印
【如何提交】
提供截图或者照片的原件

在提供的截图或者照片空白处亲笔书写“以上截屏/照片由本人提供”,并签名、写日期、按手印
【注意事项】
首先需要提供使用终端设备登陆本方微信账户的过程演示→用于证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记录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实性。

提供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号不可更改的特点,并结合个人信息界面中显示的手机号码、头像等信息,固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身份。

提供完整的聊天记录,与案件事实有关的内容不得选择性提供(包括对方昵称、双方头像、日期、时间、连续的聊天文字等)→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在使用终端中只能删除不能添加的特点,对双方各自微信客户端完整聊天信息进行对比,以验证相关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02语音微信记录

【如何固定】
转化成文字后打印

录制视频播放语音后刻录至光盘
【如何提交】
转化成文字的提交方式同文字微信记录一致

一般是在公安机关的见证下,由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录制并制作成光盘
【注意事项】
微信语音具备证明效力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保存原始记录;内容须客观、真实、连贯;微信语音中记载的内容清晰、准确,双方就所谈论的问题均有明确表态。

转化成文字的形式较为常用,适合语音较多的聊天记录,但可能存在转换错误、转换后出现错别字等情况,因此可能需要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进一步补充说明。

录制视频播放语音的方式容错率较高,录制需要从聊天双方的个人信息页开始,对聊天双方的语音逐条进行现场播放,因此适用语音较少的聊天记录。

由于微信语音存在易改变、难识别等特性,以其单独作为证明依据,有时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语音外,还应充分提供其他证据佐证。

03图片、视频记录

【如何固定】
将图片、视频所在的聊天记录页截屏并对图片、视频进行保存

图片可打印或刻录至光盘

视频刻录至光盘
【如何提交】
同文字微信记录一致

视频类记录可由公安机关刻录至光盘
【注意事项】
对于微信内的图片,一定要将图片与其他记录整体进行固定,不建议单独对图片进行保存

视频具有直观反映事实的作用,通常使用者自行拍摄的视频更有证明力,转载或者制作的视频因为不能确定原始出处或者有后期编辑的痕迹,通常证明力不如自行拍摄的视频。

04微信交易记录

【如何固定】
截屏

从微信中调取
【如何提交】
同文字微信记录一致
【注意事项】
转账记录必须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录,仅有支付页面截屏会无法证明真实性

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通讯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发生金钱往来时,第一要注意明确对方身份,第二要明确用途(可以在备注时注明转账用途);第三要保留好转账的时间、方式、数额。
 
检察官提示
● 步骤图来啦!●


检察官提示

诈骗形式花样多,招标投资赚高利
如果你不细分析,陷阱处处在等你
天上不会掉馅饼,凡事皆由贪念起
检察官在线提醒您
遇到骗子怎么办,证据紧紧握手里!

杨姐和小孙的故事虽然是虚构的,但是类似的诈骗案不断在我们身边发生,微信聊天记录作为一种新型的电子证据,需要我们利用现行法律规定的方法和流程,进行收集、调取、保全和固定,使其具有法律效力,保障其在诉讼过程中发挥其应有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