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开始还要从疫情期间的一个晚上说起,李某路过一个烧烤店门口看到一辆电动车停在那,车钥匙没有拔,这时候的他仿佛着了魔一般,下意识的就把这辆电动车骑走了。就在他骑了5分钟之后,在监狱接受多次过思想教育的他猛然惊醒,感觉自己这样做是不对的,甚至还有点羞愧,愧对当时对自己悉心教育的教官。于是,李某便掏出了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刚刚偷了辆电动车,现在送到派出所。”

想必警察叔叔的心一下子就宽了:这年头,偷了东西没等失主报案,自己就先后悔了,乖乖来自首,天下无贼的日子不远了。于是便让李某到派出所投案了。
你以为案件就到此结束了吗?那是不可能滴,令人意想不到的套娃模式就此开始。
次日,李某在路上走啊走啊走。突然,又看到了一辆没拔车钥匙的电动车,他又把这辆车骑走了。很快,次日警察就找到了他,他又如实交代了偷盗的事实。过了一天他又又从派出所里出来了,他又又看到一辆车钥匙没拔的电动车,他又又把车骑走了,当天晚上警察又又又找到了他,被带走的他又又又交代了偷车的事实。过了俩月您猜怎么找,没错,他又又又又偷车了!他这次又又又又看到一辆电动车钥匙没拔,他又又又又骑走了,当然结局依旧是被警察又又又又带走了。
李某就这样陷入了盗窃的无限循环里。
本案中,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目前,该案已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中。
检察官提醒
出门在外一定要保管好自身财物,特别是骑电动车的小伙伴们一定要注意,下车就要把车钥匙拔掉,不然就会吸引到像李某或周某这类以偷电瓶车养人的群体注意。
最后还有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禁止套娃!不要再偷电动车了,偷啥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