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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助 “外脑”评查 为案件“把脉”提质
时间:2024-11-19  作者:  新闻来源: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化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要求,加强案件管理、业务管理、质量管理,提升检察办案质效,近日,阿尔山市检察院与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召开案件质量互查交流座谈会。会议由阿尔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迟文主持,乌兰浩特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明及阿尔山市检察院在家党组成员、员额检察官参会,会议还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会上,阿尔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米军林汇报了今年以来的办案情况,并宣读了阿尔山市检察院《2024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参会人员就各条线检察业务进行了探讨交流。

此次评查工作系阿尔山市检察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情况,商请乌兰浩特市检察院选派各条线检察官对阿尔山市检察院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办理的案件进行评查。评查人员结合办案实际,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把脉问诊”,通过查阅卷宗材料,面对面交流等方式,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审查评议,严格把握评查标准和尺度,精准定性案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切实做到真查敢评。

迟文表示,最高检近日提出“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工作要求,“三个管理”的核心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此次案件质量互查工作是两地基层院提高办案质效的新探索,希望两院以“边评查、边学习、边交流、边反馈、边整改”为原则,通过此次案件质量互查打破自身局限,促进案件质效的提高,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阿尔山市检察院将以此次案件质量评查交流为契机,学习兄弟院优秀办案经验,互鉴工作成果。用好外部监督力量,积极采纳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坚持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双向发力,将案件评查结果运用转化为办案指引,以评促改,提高办案水平,提升办案质效,促进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化。

责任编辑:薛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