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促推校园安全建设,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丽璇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乌兰浩特市第十二中学督导学校落实校园安全责任情况,并与103名初一学生共赴一场法治之旅。

朱丽璇以“树立法治思维 提升法治素养 做法律的崇尚者、遵守者和捍卫者”为题,用温和的语言和生动的事例为同学们讲授了宪法的本质和作用,引导同学们形成对法律和规则的基本认知和思维体系。同时,向同学们详细讲解了宪法与国家、社会、人们生活的紧密联系,并结合当前的社会热点现象,为同学们介绍了应对网络欺凌、信息泄露与电信诈骗的防范技巧以及学会辨别新型毒品、防止滥用药物等内容,叮嘱同学们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做好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最后,根据初一学生的教学进度和心理发育特征,以提高利用时间的效率为切入点,帮助同学们归纳总结了提升自我认知、制定高效计划的学习方法。
同学们纷纷表示,法治副校长不仅为他们带来了“法治大餐”,更为他们提供了学期冲刺的“备战秘籍”,课后会及时梳理所学知识,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争当努力上进、遵纪守法、担当有为的新时代优秀中学生。
授课结束后,朱丽璇还实地查看了学生们的教学、体育活动和用餐场所,乌兰浩特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刘海平向其介绍了学校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具体举措和餐食制作流程的管理情况。

此次活动有效推动校园形成崇尚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们树立法治信仰,今后,兴安盟检察机关将继续以法治副校长履职为抓手,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以检察履职筑牢校园安全防护网,为兴安学子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薛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