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被告人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开庭审理,宿迁市宿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柳梅出庭支持公诉,宿城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刘彬担任审判长。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邀观摩庭审,15名被执行人到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检察机关指控,2023年8月8日,被告人陈某因婚约财产、借款纠纷被法院判决要求返还张某轿车一辆,并返还借款2.7万元。诉讼期间,被告人陈某将轿车质押给他人,在执行期间,被告人陈某多次向执行人员隐瞒轿车去向,在被司法拘留后,仍拒不返还轿车,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

庭审中,柳梅代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讯问了被告人,就该案定罪量刑发表公诉意见,并对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被告人陈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准确,量刑适当,当庭作出宣判,以被告人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该案是检法两院携手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典型案例,检察长出庭公诉拒执案件,体现了宿城区检察院保障生效裁判文书权威、维护法律尊严的决心,为法院生效裁判的执行提供检察力量。

为形成对拒执犯罪打击合力,庭后,宿城区政法机关在宿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公、检、法、司共同签署了《关于依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合作备忘录》。会上,各政法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分别就协助执行与打击拒执工作情况进行了介绍,检察机关重点介绍了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以及办理拒执犯罪案件相关情况。

下一步,宿城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入推进打击拒执犯罪专项活动,强化公检法司协调配合,依托联席会议、提前介入、集中宣传等形式,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