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检察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制度,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积极运用组织公开听证、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司法救助等多种方式,将矛盾化解贯穿于检察办案始终,努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
公开听证释法理 检察建议解问题

2024年4月,市检察院受理一起开鲁县小街基镇十三敖包村5名村民的申诉案件,申诉人因征信“黑名单”问题,走上了8年的信访维权路。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刘静包案,通过仔细核对卷宗材料,接待申诉人充分听取意见、了解诉求;与银行负责人沟通协调;接待原案嫌疑人详细了解事情经过;向公安机关送达调取证据通知书,并将相关证据移送至市检察院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经审查,商业银行相关人员在办理贷款申请过程中存在失职行为。市检察院遂向涉案商业银行制发检察建议书,该商业银行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经组织研判,认可检察建议书内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解除了5名申诉人的征信不良记录。现今,涉案村民结束了8年信访维权路,生活回归正轨。
司法救助解民忧 检察温情暖人心

“太感谢检察院了,这些司法救助款不仅缓解了我的家庭困难,更暖了我的心窝。”科左后旗被救助居民在收到救助款时激动的对市检察院表达感谢。2024年7月,市检察院受理了科左后旗吉日嘎朗镇居民一起申诉案件,申诉人贺某某年近六旬,患有糖尿病,肢体二级残疾,本人丧失劳动能力,被侵害后无法得到赔偿,贺某某家中妻子常年患病,子女均无赡养能力,生活拮据。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崔粼作为包案领导入户核实情况,组织市检察院与后旗检察院联合对贺某某进行司法救助。一头系着百姓苦,一头系着检察情,临近元旦之际,到贺某某家中进行回访慰问,送去检察温暖和关爱,用实实在在地行动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的检察为民。
亲自走访入户调解 用检察真心换取百姓真情

2024年9月,市检察院受理库伦旗一起轻伤害申诉案件,案件双方为直系亲属,因琐事发生矛盾,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宋志学包案,通过阅卷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制定化解方案和突破重点,考虑到该案双方系直系亲属,平时交往密切,矛盾存在较大化解空间,宋志学先后两次到双方当事人家中,入户倾听双方诉求,充分释法说理,讲清利害关系。双方当事人受调解工作感动,各自做出让步,在当地村委会,两个家庭签署赔偿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双方放下了长达一年多的心结,对检察机关多次到家中的调解工作表达感激。该案的办理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12月25日,申诉人孙某某向市检察院赠送了锦旗,对市检察院包案领导表示感谢。
通辽市检察院将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领导包案办理首次申诉信访案件,真心真意察民情、解民忧,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切实将问题解决在本地,将矛盾化解在当地,努力做到以检察办案保障民生、服务大局,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薛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