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地方动态
地方动态
江苏:“检察+社工”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附典型案例)
时间:2026-05-28  作者:王济荣 左海亮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网 【字号:大 | 中 | 小】

现场发布会。

中国检察官网5月28日讯(记者 王济荣 通讯员 左海亮)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中共江苏省委社会工作部联合召开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新闻发布会并介绍9起典型案(事)例。

据介绍,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实现五年来首次“双下降”,其中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人数同比下降12.78%。省检察院被确定为最高检、联合国儿基会“推动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加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项目”执行单位,苏州市检察院、南通市检察院先后被最高检、中央社会工作部确立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综合促进项目”执行单位。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检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法律监督履职,加强与党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沟通协作,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与社会工作服务深度融合,用专业力量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寻求多元社会力量参与未检工作,创新参与方式方法,推动社会资源与未检需求有效衔接。将引入社会组织、专业力量支持未检工作纳入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十大专项和三年行动方案,统筹规划、一体推进。打造“一站式办案场所+综合保护中心+社会观护基地+专门学校+线上平台”多元协作阵地,为在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全方位多维度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提供载体。目前,全省检察机关已促推建成企业型、社会组织型、职业学校型、社区型等多元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基地186个,推动设立、用好“一站式”办案场所136个、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55个、驻检察院社工站36个。

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引入司法社工等专业力量介入未检办案全流程工作,为涉案未成年人及其家庭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实现对罪错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对未成年被害人多元综合救助。探索将检察环节社会调查从关注个案、个体,逐步向关注未成年人整体权益延伸,及时发现案件反映的权益保护薄弱环节,同步挖掘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助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太仓市检察院联合司法社工打造AI社会调查平台,整合心理测评、多方访谈、生活轨迹、消费记录等数据,形成7大维度115项指标的量化模型,通过对未成年人个案信息分析评估,对平台内各类数据深入研判,及时发现犯罪防治重点。构建“1+1+N”帮教模式。以1名主办检察官为核心、1名专职司法社工为支撑,联合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高校专家、法律工作者、志愿者等专业力量,组建帮教团队。定制个性化帮教方案。2024年以来,共有近3500名涉罪未成年人复学、就业,200余人考入高校。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以社会工作服务为纽带,推动发挥好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防线作用,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组织检察官、司法社工深入学校、社区,面向在校学生、困境儿童等,开展网络保护、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远离毒品等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对重点学生开展行为纠偏、心理疏导与临界预防,及时处置校园欺凌苗头问题。南通市通州区检察院针对当地家纺产业随迁子女课余失管、监护缺位较多的情况,联合司法社工开展防性侵教育和青春期不良行为防范教育,社会反响良好。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联合司法社工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2200余场次,覆盖师生85万人。优化家庭教育指导,从亲子关系修复、教育认知提升、家庭环境支持等维度提供专业服务,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督促监护令2000余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9400余人次。

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社会工程,不仅是司法机关、司法人员的职责所在,也需要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协同发力。

江苏省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联合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的系统性要求,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支持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每年与省检察院等部门联合宣传动员,激励未成年人关爱保护领域人员踊跃报考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截至2025年底,全省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达22.7万,超过全国总量10%。在省级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试点中,学校社工与检察院、司法社工等合作,通过法治课堂、模拟法庭等形式为在校学生开展常态化犯罪预防服务。支持高级社会工作师等结合实务经验制定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儿童社会工作等服务指引,提升服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联合省检察院等部门开展年度优秀社会工作案例、项目征集活动,选树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增强司法社工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继续与党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密切合作,持续深化引入社会工作服务参与未检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以更专业的司法履职、更精准的社会服务、更紧密的协同共治,全力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附: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中共江苏省委社会工作部

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

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事)例


少年误入盗窃歧途精准帮教重塑人生

——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综合帮教案

南京市某职业高中学生小王与他人共同盗窃。案发后,小王主动投案,真诚认罪悔罪,积极退赔并取得谅解。经社会调查评估,其再犯风险较低。2025年6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小王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考察期6个月。2025年12月,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南京市鼓楼区青雁未成年人关护中心(下称“青雁中心”)社会调查发现,小王犯罪的根本原因在于其自我价值感低、约束力弱、习惯追求短期刺激。检察机关联合青雁中心,为其量身定制了一套以“重构意义感”为核心的个性化帮教方案,从认知调整、情绪管理、行为规范三个维度同步推进。针对自我否定、缺乏自信的认知偏差问题,通过每周一次的认知重构谈话与正向事件记录,帮助逐步建立稳定的自我价值感。针对情绪易激惹、冲突应对能力弱问题,引入情绪日记与“红绿灯”情绪调节法,结合角色扮演模拟真实冲突场景,提升在高压或挑衅情境下的冷静应对能力,减少因情绪失控引发的越轨行为。针对自我约束力弱、习惯短期刺激的问题,制定“21天正向行为打卡”的结构化行为训练计划,强化延迟满足与规则内化体验,逐步建立稳定、自律的行为模式。

检察机关负责方向把控、定期跟踪,并建立“检察+社工+家庭”的协同机制。帮教中,检察机关发现小王坚持某水上运动训练多年,虽在案发前已中断,但仍然热爱并有意愿重拾,因此及时调整帮教重点,明确运动训练计划和目标,将计划实施情况纳入考察内容。青雁中心司法社工负责日常辅导、督促训练和家庭沟通;家长负责严控社交边界,即时反馈和亲情激励,配合帮教。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微信群、定期与小王及其家长、司法社工面谈、查阅帮教台账等方式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促进检察、司法社工、家庭协同配合。经帮教,小王找到了人生方向,确立了通过体育特招进入理想大学的目标,并在省级体育赛事中获奖。

检察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通过深度社会调查精准锁定未成年人犯罪的根源问题,做实针对性的监督考察和帮教措施,并联合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家庭等支持力量,挖掘涉罪未成年人积极特质与内藏潜力,最大限度教育挽救,促进顺利回归社会。

多元帮教“心唤新” 迷途少年归正轨

——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帮教案

徐某某(男,17岁)在新沂市某小区盗窃一辆价值4400元的二轮电动车。案发后,徐某某主动退赔。经审查,徐某某具有初犯、认罪认罚等情节,新沂市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置考验期六个月,考验期满后,于2024年9月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依托与中国矿业大学共建的“心唤新·浪回头”未成年人损害修复项目,与高校司法社工团队、心理咨询师组成帮教小组。因徐某某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爷爷、奶奶管教不严,司法社工通过线上联合访谈、家庭沟通实验等方式优化亲子交流模式,强化家庭情感支持,徐某某在家庭关系重构中获取自新力量。针对徐某某自我认同感低的情况,帮教小组通过系统开展意象沙游、同辈团体游戏等课程,组织参加养老院公益服务,引导徐某某重塑自我认知,增强责任感和价值感。为提升徐某某自我约束能力,帮教小组依托检察机关与驻新沂部队共建的未成年人军营教育基地,安排徐某某参加“军营一日”体验活动,通过队列训练、内务整理等科目,引导徐某某树立遵守纪律、尊重规则的意识。

在帮教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徐某某喜欢并希望从事烘焙制作,经帮教小组评估,安排徐某某通过插班入学的方式,进入检察机关与中等专业学校共建的社会观护基地学习烘焙技能。司法社工每周跟踪了解徐某某在班表现,帮其缓解学习压力、强化职业认同。考验期满后,徐某某考取西式面点师证,并在一家蛋糕店担任烘焙师,开启新的人生。

为提升未成年人干预矫治工作的社会化水平,检察机关在与高校司法社工团队合作基础上,链接心理咨询师、关工委“五老人员”等资源,组建“向阳花·向未来”帮教团队,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订单式”精准帮教79人,帮助22人回归校园、39人顺利就业。

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中,检察机关引入专业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军营教育基地、社会观护基地等帮教阵地的效能,构建检察机关主导、司法社工参与、多元社会力量协同的全方位帮教体系,实现对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帮教、行为纠偏、就业帮扶,助推其顺利回归社会。

专业施教矫偏差多方协作助匡正

——未成年人专门教育帮教案

徐某某(16岁)先后六次伙同他人盗窃电动自行车,价值共计人民币7千余元。案发后,徐某某亲属代为退赃。2025年3月,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检察院对徐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同年9月,考验期满,检察机关依法对其不起诉。

审查起诉期间,检察机关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经调查发现,徐某某因家庭教育方式严苛刻板,缺少交流沟通,长期得不到情感慰藉与正向引导,逐渐产生逆反心理,为逃避家庭强势监管多次离家出走,最终被不良少年诱导走上犯罪道路。检察机关认为,徐某某多次违法、家庭教育不当,普通帮教难以有效矫治,遂在征得其本人及家长同意后,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将其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系统化矫治教育。

专门教育期间,检察机关联合区妇联、同心圆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弘道帮教公益中心等组建“检察官+专门学校教师+司法社工+大学生志愿者+家庭教育指导专家”帮教团队,为徐某某量身定制“三阶式”矫治方案。聚焦心理调适,由司法社工以共情接纳、情绪管理、自我认同为主题,开展谈心谈话12次、心理测评4次、团体辅导及公益服务等活动12次,帮助其矫正认知偏差,培育积极心态;聚焦监护修复,向徐某某父母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将接受指导情况纳入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内容,由家庭教育指导站专家与司法社工对其组织角色互换模拟、情绪表达培训、沟通技巧辅导等活动9次,帮助其形成良性的亲子互动关系;聚焦社会融入,由大学生志愿者作为同龄榜样,通过沟通引导、活动陪伴等方式,帮助其重构健康的社会交往模式。

专门教育结束后,检察机关又结合徐某某本人意愿,借助与职能部门、高校、社会组织等18家单位组建的“春晖红盟”,为其链接社会资源,开展基础维修、车辆保养等实用汽修技能培训30课时,帮助其顺利就业。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依托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提供的专业调查、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延伸履职触角,构建“精准诊断—定制方案—联动跟踪”全流程帮教体系,助力未成年人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

检社协同发力守护成长权益

——未成年人抚养费纠纷支持起诉及多元救助案

2014年,小美(化名)父母协议离婚,约定不满3岁的小美由母亲李某抚养,父亲王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王某仅支付3个月后便不再履行。之后,李某失业,小美也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小美因为身体损伤、经济困窘、长期压抑,陷入身心双重困境,最终被诊断为重度抑郁。2025年11月,李某在向王某多年追索抚养费无果的情况下,以法定代理人身份代小美向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经审查,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依法支持起诉,并联动法律援助律师,在立案、保全、庭审、调解等环节提供法律支持。

鉴于本案兼具权益保障、心理干预、亲子修复、家庭脱困等多重需求,梁溪区检察院引入专业司法社工力量全程参与案件办理,实施全方位、全链条综合保护。委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走访社区、学校等6家单位,与小美、李某进行4次面谈,为开展多元帮扶提供了有力支撑。依托“海豚之家”未成年人心理援助中心,对小美进行一对一心理疏导12次,帮助走出心理困境。联合妇联指派家庭教育指导师为李某开展家庭教育指导4次,提升家庭情感支持能力。对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对王某开展劝解引导3次,消减情绪对立,助力纠纷妥善化解。此外,联动民政、妇联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落实帮扶举措,给小美发放救助金、帮扶物资2.1万元。

在多方努力下,小美心理状况明显好转,李某也顺利找到了工作。2026年5月,该案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支付拖欠的抚养费及按原协议继续履行抚养义务。

在地方政法委支持下,梁溪区检察院、区委社工部联合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司法救助、法律援助、社工干预、心理疏导、生活保障、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已综合救助10人,发放救助金12.5万元。

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责,在履行支持起诉、司法救助过程中,依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进行社会调查、心理干预、家庭教育指导,推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由单一司法救济拓展至心理疏导、生活保障、家庭赋能等多元帮扶。检社联动,共同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专业化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体系。

检社联动愈“心伤” 项目赋能助归航

——未成年被害人综合救助案

李某某(女,13周岁)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与张某某相识交往,后被张某某多次侵害。2024年12月,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李某某厌学少语、自我封闭,遂及时协同司法社工为李某某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修复亲子关系,促使李某某顺利返校就学。

检察机关依托“蓝纸鹤”法律援助团队,聘请2名专业司法社工组建关爱小组,对其开展综合救助。针对李某某情绪低落、自我否定、休学在家等情况,为其剖析网络风险,帮助重构人际信任,引导纠正认知偏差,促其逐步回归正常生活轨道和校园学习。针对李某某父母长期分居,缺少亲情陪伴,家庭关系淡漠等情况,关爱小组从改善相处模式、强化情感链接等方面入手,督促和指导李某某父母调整沟通方式,妥善处理亲子关系。检察机关选派司法社工进行长期跟踪和回访,并将其列入“蓝纸鹤”助学计划,持续给予生活关爱和课业辅导。后李某某父母返家陪伴其共同生活,李某某归属感显著增强、学习成绩显著提升。

2025年,射阳县检察院联合县委社会工作部会签工作文件,启动“红心菊”心理修复项目,引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实质性参与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矫治、行为纠偏、亲子关系调适等工作,项目经费纳入江苏省社会工作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至今,已开展服务51人次,帮助修复亲子关系11人,引导回归校园9人。

检察机关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重点关注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问题,积极联合司法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围绕心理创伤修复、自我性格重塑、家庭关系恢复等维度,针对性制定救助方案。通过链接区域资源,以项目化的方式推动未成年被害人心理健康工作,帮助其治愈心理“阴影”,回归正常生活。

聚焦重点场所治理 协同净化成长环境

——检察+社工合力开展台球厅重点场所治理案

2025年1月19日,谢某(16岁)因生活琐事与他人在台球厅外发生纠纷,后其纠集王某等人,与对方相约在某公园斗殴,造成1人重伤、2人轻微伤,严重扰乱社会秩序。2025年8月,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对王某等2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9个月。同年12月,谢某等5人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

办案中,检察机关发现台球厅吸引大量未成年人聚集、嬉戏,环境复杂、人员混杂,极易引发矛盾并诱发刑事犯罪,遂协同司法社工对台球厅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开展调研分析。同时,由司法社工在罪错未成年人帮教中,将出入台球厅等特定场所情况纳入日常行为考察重点,通过实地走访、定期访谈,将涉案未成年人行为轨迹整理成台账,为调研分析提供详实的案例样本和数据素材。司法社工从专业角度分析了涉台球厅犯罪问题特征和不良场所染缸效应问题,为检察机关精准监督提供专业支撑。

2025年8月,检察机关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制发检察建议,促推公安机关联合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检查台球厅128家,整改治安、消防隐患38处,教育劝导未成年人200余人次。专项治理中,检察机关受邀参与执法监督,联合司法社工对台球厅从业人员开展法治宣讲,促进台球厅场所合法经营并加强对未成年人信息核验。

为常态化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挽救工作,检察机关强化与司法社工合作,完善“检察+社工”工作机制。一方面,司法社工主动加入公益观察员队伍,协同监督涉未重点场所治理情况,为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筑牢社会防线。另一方面,联合区委社工部,遴选社会工作事务所入驻“红榆伞”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常态化开展矫治帮扶,并制定出台《罪错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工作指引》,形成司法社工深度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良好氛围。2025年,赣榆区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18.5%。

检察机关与司法社工深度协同联动,构建“社工跟踪记录、系统专业分析、检察建议精准施策、公益观察回访”的闭环预防与治理模式,既做实涉罪未成年人帮教矫治,又强力推动重点场所综合治理,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成长环境,筑牢保护防线。

支持起诉维权 多方联动护未

——检社协同开展未成年人文身治理案

14周岁的王某在两名同学陪同下前往文身店,该店经营者明知王某为未成年人,仍违规为其文身,收取现金200元。2025年2月,王某因盗窃被送入宿迁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接受社会观护,司法社工告知文身危害并教育引导后,王某清洗文身意愿强烈,但其父亲与文身店经营者多次协商未果。同年3月,经司法社工建议,王某及其父亲向宿迁市宿豫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审查,发现王某家庭经济困难、诉讼能力弱,且文身店经营者拒不承认文身行为。检察机关协助调取工商登记、经营者身份信息、陪同文身的两名证人的证言等证据,确认文身店违规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并为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律师;协调当地三甲医院为王某清洗文身,司法社工全程陪同文身清洗治疗。2025年4月,宿豫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经法院调解,文身店经营者当庭返还原告文身费、赔偿清洗费及精神抚慰金共计8500元。

检察机关调查还发现该文身店存在违规为多名未成年人文身、被责令整改后仍持续违规、逃避监管等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该文身店,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违规为未成年人文身专项整治。通过整治,共督促10家文身店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为12家文身店建立日常监管台账。

2025年6月,检察机关联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调研发现,在宿迁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中心接受社会观护的未成年人中,文身占比36.9%,严重影响其后续求学与就业。市、区两级院一体履职,推动市委政法委启动“未成年人文身去除支持计划”,为适格未成年人提供“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多重支持。针对行业监管模糊、处罚标准缺失等问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立法建议,被纳入2026年立法规划。

检察机关在履职中,注重引入司法社工等社会力量,为线索发现、社会调查、帮教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提供专业化支持。同时深化综合履职,运用支持起诉、公益诉讼、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等方式,推动文身行业系统治理,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筑牢未成年人保护屏障。

深化检社协同联动 畅通回归社会路径

——苏州创新探索驻检司法社工协作模式

王某(16岁)系省外某校计算机专业学生,为炫耀技术,非法获取个人信息免费对外提供。检察机关受案后,指导驻检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拟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链接社会观护等资源开展价值纠偏、职业规划。帮教期间,王某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完成网络安全防护方案设计,考取注册渗透测试专家证书并就业。2026年4月考验期满,检察机关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王某个案的成功帮教,是苏州检察机关深化检社协作、构建未检多元化社会支持体系的具体展现。细化协作标准。在国家标准基础上,制定《苏州市涉案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检察环节)》,清晰界定司法社工在16类服务中的职责与流程,实现服务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建强专业队伍。实现“驻检司法社工站”全市全覆盖,每个站点均配备1名以上可同步开展心理干预或家庭教育指导的复合型人员。搭建检社同训平台,提升团队专业素养和协同能力,7家协作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新增服务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近40人。强化流程管控。联合高校和司法社工,依托内部AI平台研发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模块,实现专业报告辅助生成、不同阶段评估结果的量化比对,有力增强社会调查准确度和针对性。建立驻检司法社工服务台账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服务对象“一人一档”,实行即时归档、线上同步管理,常态化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社工服务全程精准可溯。构建共护格局。推动罪错分级干预工作纳入全市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体系,联动6类24个观护基地,因人施策开展价值纠偏、行为矫治、技能培训等工作,228名观护对象无一重新犯罪,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推广;依托各区镇未成年人保护阵地,链接专业心理医师、学校社工、网格员等社会支持资源,为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志愿服务、社交拓展等多元服务。

检社高效协作促进不起诉的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30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复学就业,6个社会工作案例、项目获评全国、全省优秀荣誉。苏州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连续两年下降,入选全国五个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引领示范区之一。

检察机关以检社协同为抓手,持续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多元社会支持体系,创新建立驻检司法社工制度,提升了合作社工队伍稳定性,畅通检社协同办案流程,形成“调查-干预-跟踪”全流程闭环体系,有效提升专业服务质量与效率,为涉案未成年人精准帮教、全面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双师课堂”润童心 法治护航助成长

——南通检社联动推进“法治润心”护苗工程

2024年3月,17岁的张某在南通市通州区某超市门口,趁车主短暂离开之机,直接骑走价值3000余元的电瓶车。检察官办理该案时实地走访家庭,委托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发现张某高中辍学后长期混迹网吧,结交不良青年;父母常年在外务工,缺少陪伴管教。经分析研判,辖区内外来务工人员较多,随迁子女违法犯罪易发、自我防护薄弱。为从源头破解难题,检察机关联合该区大白青少年健康协会,打造“检察官+司法社工”协同授课的“双师课堂”,量身定制专属课程,纳入“法治润心”护苗工程。

聚焦家庭监护短板,“双师课堂”常态化开展“家‘育’户晓”家庭教育指导公益项目。检察官结合办案督促家长依法带娃,司法社工聚焦心理疏导、家庭关系调适开展专业指导。“双师”携手面向务工家长普及监护职责、青春期相处路径等内容,通过专题讲座、司法社工一对一心理辅导、亲子团体帮扶等形式,补齐家庭教育薄弱环节。2025年以来,针对家庭监护共开展讲座256场、个案辅导73人次,引导家长切实扛起监护责任。

针对随迁子女犯罪多发的问题,“双师课堂”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破题普法。检察官围绕常见多发的“拉车门”盗窃、校园欺凌、网络违法等案例,运用闯关游戏、升级礼包等生动形式,开展沉浸式普法。司法社工同步跟进,针对随迁子女特殊成长困境,开展行为引导、认知纠偏与成长陪伴。“双师”普法走进30余所校园,开展专题宣讲100余场次,受众学生1万余名。

围绕自护能力不足的问题,“双师课堂”还开设身心安全自护课程。采用男女分班精细化授课模式,推出防性侵、青春期健康、网络安全系列课程。检察官传授防网络诈骗、防校园欺凌等本领,司法社工讲授身体边界保护、情绪调节疏导等知识。社区活动阵地与校园课堂联动,通过互动问答、情景模拟、实景教学,开展130余场公益防护课程,受到孩子和家校普遍点赞。

检察机关与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强化“双师”联动,将法治教育与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等深度融合。检察官讲法理、明底线,司法社工谈心理、促成长,检社分工互补,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5年以来,辖区内涉未成年人犯罪发案率同比下降19.8%,“预防就是保护”的未检工作理念在实践中落地生根,用心用情护航少年向阳成长。

责任编辑:赵爱国 虞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