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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检察官说
王守安:切实担负起长江司法保护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
时间:2022-11-28  作者:  新闻来源:湖北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王守安检察长

出席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

并在闭幕式上致辞

11月24日至25日,首届长江大保护司法论坛在武汉举办。论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指示要求为指导,坚决扛牢长江大保护的政治责任、司法责任、社会责任,切实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守安出席论坛并在闭幕式上致辞。

王守安指出,加强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既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特别强调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长江生态保护,法治是重要依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去年,《长江保护法》颁布实施,标志着长江流域进入依法治江、依法护江的新阶段。此次论坛各方人士共襄长江司法保护大计,对相关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和探索展望,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美丽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认识,为长江司法保护提供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和实践保障。

“检察机关在长江大保护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最高检对这项工作极为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并主办四届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检察论坛。近年来,湖北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大保护的重要指示,依法能动履职,强化法治供给,取得了一定成绩。”王守安回顾了湖北检察机关落实长江大保护重点工作情况。一是聚焦服务大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 助推湖北率先实现绿色崛起的意见》,依法起诉破坏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扎实开展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检察专项活动,着力服务湖北先行区建设。二是坚持协作联动,建立区域、省际检察协作和“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运用“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着力推动形成长江司法保护工作合力。三是注重诉源治理,积极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努力实现惩治犯罪与修复生态、纠正违法与源头治理、维护公益与促进发展相统一。四是加强理论研究,通过举办各类论坛、研讨会等形式,深入研究问题、交流经验,孵化出了一批思考深刻、论证严谨的理论研究成果。

王守安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而且特别强调要“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并紧随这一句话之后,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工作报告历史上是第一次。这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也是更高期待和要求。最高检正在深入研究公益检察制度的完善问题,湖北省检察院也在研究深化落实党的二十大部署的措施。我们认为总结改革经验,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应当确立以公益检察为主体的方向。也请各位专家结合中国实际,重点关注公益检察制度完善问题。

对于下一步的工作展望,王守安表示,湖北检察机关将以此次论坛达成的《长江司法保护武汉共识》为契机,切实担负起长江司法保护的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从长江流域的系统性、生态环境的整体性、法治实施的统一性出发,加强与其他机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公益检察工作机制,持续深化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公益检察专项活动,加大长江水资源保护、湿地保护、船舶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公益检察案件办理和预防性公益检察探索力度,切实发挥公益检察在长江司法保护中的独特优势,为完善公益检察制度、推进公益诉讼立法提供湖北检察实践样本。这次论坛上大家重点讨论了长江法院设置问题,有的专家也对一并设立长江检察院提出了很好的意见。湖北省检察院也在研究长江检察院设置的必要性、可行性。敬请各位专家学者高度关注这一问题。

据悉,本次司法论坛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大学法学院、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武汉大学)基地联合主办。论坛围绕长江大保护的司法体制、司法协作和法律适用等理论和实践问题,通过主旨演讲、分论坛讨论、集中交流等形式,进行了宽领域、多维度的深入交流和有益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