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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小光:依法履职 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公众号 【字号:大 | 中 | 小】

编者按:为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我刊特邀请最高检相关业务厅领导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撰写文章,集中展示本条线在今后一个时期内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举措,敬请关注。

依法履职

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冯小光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第六检察厅厅长

一级高级检察官

民事检察监督是中国民事司法制度的重要特色,在对法院审判、执行权力监督与当事人合法权利救济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3年,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依法能动履职,持续强精准监督,做优做实人民至上,为检察工作现代化贡献民事检察力量。

一、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在民事检察履职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的更重责任,不断增强做好民事检察工作的自觉性和能动性。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民事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要践行人民至上,办好人民群众身边“小案”,促使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要聚焦服务大局,促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作为民事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和落脚点。

二、持续加强精准监督,在监督办案中全面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以精准监督理念引领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监督办案中培育权力监督与权利救济相结合的民事检察思维,践行法定性与必要性相结合的民事检察监督标准。要持续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积极拓展民事检察监督范围,推动解决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地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要持续加强民事审判违法监督,坚持个案监督与类案监督相结合、对事监督与对人监督相结合,推动完善审判违法监督范围、方式、程序及评价机制。要持续加强民事执行监督,对严重侵害当事人权利的违法行为加大监督力度并逐步规范依职权监督案件的办理程序。要持续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审慎、稳妥探索虚假仲裁、虚假公证问题监督治理。

三、持续依法能动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彰显民事检察制度价值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稳妥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不断规范支持起诉的范围、条件和程序,实现以“我管”促“都管”。要稳妥推进民事检察和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要有序推进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制发工作,鼓励各地选取适当主题向有关部门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及时预警社会问题,引领社会法治意识。要规范运用听证程序,加强调查核实,增强民事检察办案亲历性。要积极应对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关注民事诉讼法修改与民事强制执行法立法情况,实现民事检察与民事审判良性互动。

四、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为民事检察创新发展充续新动能

全国民事检察部门要以专业化为导向,加强民事检察人才培养,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民事检察队伍。要加强民事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提升整体民事检察业务素养。要增强检察大数据战略思维,全面整合法律数据资源,利用技术手段促进民事检察办案的全流程、动态化监督。

*本文刊发在《中国检察官》杂志2023年3月(经典案例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