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隋世鹏,2018年7月毕业于大连大学,现任长春市九台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近日,我辅助检察官办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通过审阅卷宗材料得知,当事人双方因为土地矛盾发生冲突多年,积怨已久后丁某将王某打成轻伤。受理案件后,我明白这种类型的案件必须谨慎处理,如果不能化解二人的矛盾,在以后的日子里还会发生类似的事件。因此,办理本案不能仅仅以证据充分为标准,简单结案了事,更要在根源上解决二人的矛盾冲突,实现“案结事了”。
实地走访寻找矛盾根源
通过审阅卷宗,我发现丁某虽然是犯罪嫌疑人,但其屯邻在证人证言中都说丁某平常为人正直,性格较温和,可为什么有着好性格的丁某要对王某实施暴力呢?通过实地走访,我发现村内当年在土地分配中没有做到完全的公平公正,两家紧邻的土地成为了日复一日的导火索,因此造成了丁王两家多年的矛盾。
真心实意重获司法信任
在了解案件事实后,一方面,我积极与当地乡镇机关和村委会交流,向其反映案件产生矛盾的根源问题,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我开始与被害人王某展开沟通。在沟通过程中,因为提及土地问题,我明显感觉到王某对司法机关不信任,对司法机关是否能够做出公正判决心怀疑虑。为此,我联系了双方的家人、屯邻及值班律师等人员,为王某讲清楚案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商讨刑事和解的可能性。同时,我以村委会为主导,既作为调解人又作为见证人,研究如何才能彻底解决二人多年矛盾,帮助其尽快解开心结。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多方不懈努力,王某终于同意与丁某和解,并在村委会的主持下重新划分了双方土地范围,丁某最终被人民法院适用缓刑处理。
诉源治理助推基层治理
治大国,如烹小鲜,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首先要在基层上下苦工,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旨在从根源上防范风险、化解矛盾,通过凝聚和发挥基层智慧,第一时间、最小成本解决问题,构筑起预防化解矛盾纠纷、遏制重大刑事案件和社会问题发生的第一道防线。因此,矛盾纠纷源头治理不仅是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良法善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作为基层检察机关的一线干警,我更要把自己当做基层治理的参与者、服务者、保障者,承担起在源头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任务。在今后的办案中,我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检察机关的“枫桥经验”,对每一个案件都“靶向治疗”,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