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故事
检察故事
做一名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公益诉讼检察官
时间:2024-05-05  作者:周松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网 【字号:大 | 中 | 小】

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我有幸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人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回想这几年的公益诉讼办案之路,我感慨良多……

“大运河行洪道范围内有违建房屋20多处,给分流泄洪带来了安全隐患,可住户不愿意搬离,咱们检察机关能不能想想办法......”一个工作日的下午,随着一阵急促而又有力的敲门声,邳州市水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推开了我办公室的门,反映了一个困扰他们的大难题。

据水务部门介绍,这些违章建筑是在京杭大运河“两违三乱”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而“两违三乱”专项整治是省委、省政府部署河湖“两战工作”的主要内容。

既是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又的确是违章建筑,那么水务部门的拆除工作为什么会遇到这么大的阻力呢?这样一个案子,怎样才能查到“水落石出”?

带着这个疑问,我和同事来到了大运河违建现场。经过连续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和问询,我们发现:这些违章建筑涉及的人员多,行业杂,违建总数共有27处,其中有冷库、饭店、住宿、修理厂等等;而最为关键的是违章建筑的形成原因都十分特殊,原来,水务部门早在多年前就开始出租土地使用权,群众承租了土地后才建设了违章建筑。

事关民生和行政机关的历史决策原因,为此我院专门与水务部门召开了大运河保护专项工作联席会议。会上,我们集中听取了违章建筑的形成原因、历史背景,目前违建拆除工作存在的困难及意见。

会后,我们调阅了违章建筑的建设情况以及租户与相关行政机关之间的租赁合同、协议、租金收条等资料。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经过集体讨论,只有凝聚执法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解决问题。

于是,我向院领导汇报,建议由市政府牵头,多家行政机关联合执法破解难题。院领导对我的建议表示认可。后来,在邳州市政府支持下,我院协调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局和属地镇村等多家单位进行协商,确定了执法方式和责任分工。

执法主体的合力形成了,然而,群众对违建拆除工作有抵触情绪,想要办好案件,必须获得群众的支持和配合,怎样才能做到既解法结又解心结?成了萦绕在我心头的又一个问题。

“土地是水务部门租给我们的,房屋拆除了,损失的租金怎么办?还有,以后我们这一家老小,吃什么,喝什么,靠什么活?”我还清楚的记得,在现场调查时,不少租户都反映过这样的问题。

就案件而言,行洪安全问题必须解决,那是关系到生命安全的大事。但在检察官的眼中,那关系到一家一户的生计问题也是大事啊!

于是,针对租户的诉求,我们建议水务部门与租户协商补偿方案。同时,我们召集水务部门工作人员和租户代表举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告知违建的危害。为了解决群众的租地补偿、生活补助和后续就业等问题,我和同事们一趟又一趟地跑村镇、跑水务、跑社保、跑工商……

经过一次又一次坚持不懈的努力,损失的租金,得到了一次性补偿;被拆除的饭店、修理厂,找到了新的“落脚点”重新开业;疫情期间没有收入,对口帮扶,确保最低生活保障......我们终于把群众担心的问题都“跑”出了满意的结果,而群众的心结也在感动的泪水中完全解开了。

2020年底,在住建、城管、生态环境局和属地镇村等多部门的配合下,在轰隆隆的机器声中,河道内大约5000平方米的违章建筑被全部拆除,运河沿岸的视野变得更加开阔。

习总书记说,大运河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是流动的文化,要统筹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根据习总书记的指示精神,我们大力开展大运河公益保护工作,近三年共办理大运河相关案件12件;与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检察院、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共同签署了《京杭大运河跨区域检察共护工作机制》,为大运河公益保护“上下游同行”提供了制度保障;大运河公益保护的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全文刊登。

如今的大运河,白鹭飞,芦苇长,碧波浩渺。漫步河边,眼前是湖光山色夕阳醉,耳边是渔舟唱晚向苍穹。我想,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官,我会继续以一个检察人的初心使命守护大运河,守护碧水蓝天,守护食药安全,守护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的公益问题。作为青年检察官,我会继续发扬“五四”精神,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竭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