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运用司法途径,
强化对困难妇女群体的守护,
为她们撑起法治的“晴空”!
2022年以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开展“关注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于涉及家庭暴力、性侵、追索抚养费以及家庭主要劳动力受到违法犯罪侵害致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等情形的妇女,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救助,全年为32名妇女申请发放司法救助金21.5万元,千方百计为妇女群众排忧解难,把党的关怀送到广大妇女心中,确保司法救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凸显。

坚持依申请与依职权相结合,尽可能扩大救助覆盖面
始终树牢“全院一盘棋”工作理念,主动加强与刑事、民事、行政等办案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与线索互通,定期对本院办理的案件梳理排查,主动告知符合条件的妇女有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变“被动申请”为“主动排查”,变依申请救助模式为依职权救助模式。
坚持检察机关和其他救助力量相结合,尽可能强化救助成效
建立“1+N”多元化救助机制,做好穿针引线与雪中送炭工作,联合妇联、残联、民政局、乡镇政府等部门,根据不同单位的职能,丰富救助措施。实现多元化救助模式,打造多元化救助体系,做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深度融合。
坚持一次救助与持续帮扶相结合,延伸司法救助工作链条
抓好司法救助效果评估反馈,定期对办理的司法救助案件跟踪评估,从被救助者妇女的身心恢复情况、生活居住情况、工作学习等方面进行阶段性评估,重点关注已享受司法救助政策但仍贫困的妇女,积极与相关部门做到持续沟通,落实社会救助措施,深化救助效果,防止象再次返贫,促进司法救助工作纵深发展。去年,我们在办理一起外卖小哥被害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他的家庭较为特殊,她的妈妈既要照看严重残疾的丈夫,还要看管年迈的公公,儿子的遇害,不但让她心理上遭受严重创伤,更是一下子失去了仅有的生活来源,一家人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我们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启动了司法救助,为其送去了司法救助金,协调残联提供她丈夫的一些辅助生活用具,还进行持续跟踪回访,春节前检察长带队,送去慰问金和生活物资。检察机关的持续帮扶让其重拾生活信心,重新燃起生活希望。

在办理妇女等弱势群体司法救助的过程中,我们深深感到,单凭哪一个部门,无法对其权益做到全方面的综合性保护。去年七月,在我院的推动下,区委政法委牵头妇联、残联、农业农村局等多个部门在我院成立了“弱势群体保护中心”,从“搭建帮扶平台、拓展救助方式、探索个性帮助、聚焦特殊人群、强化法治宣传”等五个方面着力织密保护网,创新运用司法途径强化对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守护,为她们撑起法治“晴空”。

一是着力创建工作机制,搭建联合帮扶平台。从服务地方稳定发展大局出发,对海州区的特殊困难群体进行摸底调研,联合区民政、妇联、残联等7个单位会签《关于发挥多部门联动进一步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意见》,联合区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等19个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衔接机制的意见》等,对弱势群体保护中心各职能单位职责、案件线索移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内容予以明确,以检察机关司法救助、支持起诉为依托,搭建联合帮扶平台,给弱势群体提供坚实的保障。
二是着力拓展救助方式,构建多元化帮扶模式。院内设立弱势群体维权岗,出台《海州区检察院加强内部协作开展弱势群体司法保护工作办法》,具体规定了民行部门、控申部门等联合保护工作规定,通过民事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方式,联动发挥检察法律监督职能。院外联合区民政局、司法局、妇联、残联等单位,通过以司法机关案件办理为主,同时为弱势群体解决法律援助、民政低保、残疾器具、就业入学等方式,拓展司法保护的路径,形成多元化帮扶模式。
三是着力探索个性化帮助,促进矛盾纠纷化解。我院通过开展在推进“司法帮扶+社会联合救助”的同时,通过个性化定制方案帮助化解案件矛盾纠纷,让当事人重拾生活信心。
四是着力聚焦专项行动,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依托护航民生民利专项行动,聚焦不同层次妇女的生存状态,启动个案办理推动类案解决,牵头、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关注、完善帮扶机制,从“我管”延伸为“都管”。
五是着力强化法治宣传,提升自我保护和防范能力。我院依托成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轻骑兵宣讲队伍,结合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深入分析不同受伤害情形妇女的法治需求,设计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宣讲活动。

此外,海州区检察院还在办理外卖小哥案件对其母亲司法救助回访过程中受到启发,推动了美团公司成立专项救助基金。今年还将结合专项活动,搭建海州区红韵小哥驿站平台,做好新业态妇女从业人员的保护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轻骑兵工作,真正通过司法手段创新对妇女等弱势群体保护渠道和方式,并让受益者成为传播者,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