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创新人才选调和培育方式,聚好选好用好服务好全省检察人才,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建立优秀人才库,为实施人才兴检储“后劲”

2021年12月22日,省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工作会议
为深入了解全省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省检察院制定内设机构运转情况和全省检察队伍建设调研工作方案,组建调研组深入机关各内设机构和分赴全省9个市(州)及所辖基层检察院,采取党组推荐、民意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全覆盖开展专题调研。把政治品质好不好、工作能力强不强、工作实绩突出不突出、群众认可度高不高等作为调研考察主要内容,逐人分析逐项评价,对调研中发掘的472名优秀检察人员建立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重点关注,换届期间向省市党委组织部门推荐优秀干部作为市县两级院领导班子人选,切实为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当好参谋、提准建议、把好关口。
改进引才方式,为优化队伍结构蓄“活水”

2022年3月17日,贵州省检察院与贵州大学法治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合作签约仪式在省检察院举行
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检察机关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13条措施抓好检察人才的引进、培养和选拔使用。实施聚才工程。发现一批系统外优秀法律人才,在组织部门支持下,建立了包含全省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在内共243 人的法律法学人才库,跟踪了解入职意愿,根据需求选调进入检察机关。实施引才工程。为及时补充“新鲜血液”,统筹用好用足全省政法专项编制,实施“五个一批”计划(即:定向部分重点高校选一批、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一批、公务员四级联考录一批、自行组织特殊招录一批、从党政机关调一批),今年以来为市县两级院补充了238名干部,人员到位后市县院空编率不到3%,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快速补充了高素质专业人才。建立人才共享机制。坚持不求所有、但求所用,选聘党政机关社会组织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三级院共选聘123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其中省院选聘了63名,充分发挥“外脑”助力新时代检察工作。与贵州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合作,实现人才和智力共享。
加强协作交流,为助力成长成才增“动能”

2022年3月17日,省检察院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贵州大学法学院师生到省检察院交流
深化与东部地区检察院跨区域合作交流机制,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对口帮扶实施办法及合作协议,选派12名干部到上海、深圳学习锻炼。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形成良性互动工作关系,制定《关于互派干部学习锻炼的实施方案》,互派99名民事、行政检察业务部门中青年干部到各级法院交流学习,选派10人到政法委、公安和市场监管部门学习,进一步推动办案人员之间的业务交流,增进协作配合与监督,不断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深化教育培养,为提升综合素能架“梯子”

2021年12月10日,省检察院举行“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知识竞赛
将优秀年轻干部的日常培养历练纳入院机关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突出培养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积极创建省检察院青年理论学习品牌,突出检察特色、青年特色,两年来举行政治理论学习研讨活动60余次,培养出14名青年理论学习标兵、15名学习型党员,有10余篇学习成果、调研报告被相关刊物采用。实施优秀人才育才工程,鼓励干警参加继续教育,提升学历学位,在学习时间、工作安排上给予照顾,做好6名攻读博士学位干警服务保障。利用“月见庭审”载体,开展岗位实战练兵,不断提高检察人员“决胜庭审”实战能力。近三年来,“月见庭审”练兵已举办1168期,覆盖全省三级检察院21239人次,检察干警综合业务能力明显提升,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