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网12月8日泰州讯(通讯员 唐威)“从上次通报后,我们承办人都对自己的问题进行了反思,在之后办案过程中都特别注意,尤其在问题多发的案件程序性事项上下了功夫,这一次的通报,问题明显少了很多。”近日,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开展案件评查,接到案件评查问题通报后,承办人这样说。
今年以来,靖江市检察院扎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要求,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以案件评查推进执法办案质效提升。
案件评查过程中,坚持从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实体处理、文书质量、执法效果、办案人员遵纪守法等七个方面进行。评查人员就法律文书制作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对评查出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同时注重评查结果说理分析,阐明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具体整改措施,为业务部门提升办案质量提供依据,做到了边评查、边提问、边学习、边改进。
案件评查结束后,由该院案管部门针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牵头建立问题台账,及时进行反馈和通报。案件承办人在收到问题后,对评查指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并将整改情况逐案报告。案管部门汇总系统评查和上级评查发现的问题,形成《案件质量问题汇总表》进行公布,让业务部门在工作中相互借鉴,防止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评查,对案件质量、效率、效果全面进行检查、评查,对抽查的案件质量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案件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