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官网12月15日扬州讯(通讯员 张媛)近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案管部门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更新迁移为契机,对原系统中所有登记入库的涉案款物500余件进行全面专项核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提升涉案财物管理工作规范化水平。
坚持目标引领,明确三个要求。一是统一认识。由分管案管工作检察长作核查动员,强调本次核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要求所涉部门、承办人予以充分配合。二是抓好落实。明确案管部门一名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制订核查方案,明确时间节点,逐案排查涉案财物,确保账实一致、账账一致,账单一致。三是务求实效。对于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整改规范,学习上级院问题通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坚持科学核查,明确五个方法。一是查系统,通过查看业务系统中的涉案财物登记情况,核查案卡填录是否规范、及时,与办案实际是否相符。二是盘库存,现场清查涉案物品保管室,核查积存物品是否与系统记载相符。三是调卷宗,查阅涉案财物所涉案件检察内卷,核查相关材料附卷是否齐备。四是理备案,通过整理案管部门的监管卷宗,核查备案材料是否完整,处理审批是否规范。五是核账户,核对涉案款专用账户,核查所有涉案款的进出库是否与系统登记一致,积存款项是否账账相符。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立行立改。一是程序问题及时补正。对于出库登记不及时、交接文书备案不齐全、扣押手续不规范、处理超时等程序性问题,能够整改的及时整改,确实无法整改提醒承办人,引以为诫。二是监督线索及时移送。对于刑事裁判文书未对涉案物品进行处理共性问题,提示承办检察官予以重视,并对近期发生的此类问题启动监督程序。三是上级通报及时学习。对于省院通报的公益诉讼部门生态环境与资源损害赔偿金扣押依据不足、不起诉案件错误上缴国库问题,要求相关业务部门予以关注加以避免,确保源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