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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设
立足派出院实际 做实检务“大督察”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荆州江北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近年来,江北院紧贴院情实际,在人少事多的现实背景下,将纪检监察、督查督办与检务督察等职责整合统筹,精准发力抓落实,督察问效促担当,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高效发展。

在督察方式上加强融合

一方面将督查督办与检务督察互通互融。江北院作为省院的派出院,既没有检务督察部,也没有机关纪委等职能部门,为更好统筹相关条线工作,坚持把纪检监察、日常督查督办等工作与检务督察工作有机融合在一起,由指定部门统一归口管理,一名检务督察专员具体开展此项工作,切实从结构上达到整合。另一方面将工作部署与督促落实全面融合。坚持把开展纪检监察、督查督办与开展检务督察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在综合督察中促进业务,在业务督察中体现综合工作落实。

在督察内容上突出全面

一是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察。重点加强对落实上级政策、本院相关规定、遵守纪律规矩的督促检查,聚焦重大决策部署、重点部门、重要环节,强化工作落实,坚决纠正在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的现象。二是突出开展纪律作风常态化督察。持续推进对上级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防止“四风”等问题反弹。加大对检容检纪督察力度和频次,紧盯直接影响检察机关形象的岗位和12309检察服务窗口,不断提升机关规范化工作水平。三是突出开展对办案纪律及其它规定执行情况专项督察。在“三个规定”落实上,检察人员是否如实填报“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情况;在案件质量评查中,是否存在瑕疵案件或有案件质量问题的现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中,是否把“三个规定”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强调等。

在督察形式上注重引导

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把学习最高检、省院领导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采取领导带头宣讲与干警交流谈体会的形式,进一步增强干警对检务督察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强化思想认识,解决“根”上的问题。积极引导干警转变观念,着力倡导“人人都是督察员”的理念,使大家真正认识到检务督察的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做好结合引导。坚持采取常规督察、专项督察、其它事项督察相结合的形式,制定督察工作计划,重点围绕院党组重要部署的落实、党建、基本行为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日常行为规范等情况开展督察,抽调各部门人员组成督察组,培养督察员,共同探讨研究督察方法及督察内容,运用提示提醒、日常督察、随机督察等多种形式,延伸督察工作触角,使督察理念慢慢融入干警心灵,实现干警由被动督察到主动接受督察的转变。

在督察力度上强化效果

一方面注重强化责任。院党组始终把检务督察作为重要工作来抓,成立检务督察工作小组,全面落实督察人员责任,坚持把检务督察与院党组年初工作计划、院绩效考评以及争先创优相结合,形成对全院干警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监督格局。另一方面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督察结果考核机制,将督察结果作为绩效考核、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提升督察工作的刚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