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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设
浅谈以青年检察队伍管理 促进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效能提升 ——以秦皇岛抚宁区院为样本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人,在于高素质过硬队伍。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青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党的青年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方向性、时代性、开创性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新时代培养什么样的青年,怎样培养青年等重大课题,为新时代青年工作指明了方向。近五年来,抚宁区院青年检察人员比例呈现逐年上涨趋势。当前,抚宁区院40周岁以下青年检察人员在检察队伍中的比重已达到57%左右,青年检察干部已日益成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和突击队,做好青年检察人才这支战略预备队的管理使用,对新时代检察工作效能提升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关系到检察事业的长远发展和持续进步。

一、当前青年检察人才培育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近几年招录政策对应届毕业生的倾斜度逐渐增加,部分检察人员集中退休,青年检察人员在检察队伍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强化青年检察人员培育管理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以抚宁区院为样本,结合秦皇岛地区其他基层院青年工作开展情况,笔者认为,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青年检察人才培育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思维上不清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管理思维方式决定着青年工作开展的方式和方向,直接影响工作成效。当前对于青年检察干警成长规律缺少细致的研究,以至于在管理思维上没有清晰具体的定位,确定适合青年干警的管理思维,对于青年干警正确认识、把握自己,尽快成长、成熟起来,具有重要意义。       青年检察干警均为本科及以上学历、知识结构较完善,有朝气、有活力、自主意识较强,较之于其他年龄层次的干部,他们身处时代背景、身居的社会地位、承担的社会角色、面临的社会任务都具有特殊性,应该根据青年干警的特殊性确定明确的有针对性的管理思维方式和方向,做到因材施教。

(二)培养路径上不明确。

进入新时代,一些传统青年干部培养模式已经不再适应当代青年干部的成长规律,科学的培养路径是青年干警成长的坚实基础,当前较多基层检察机关在青年干警培养过程中缺少主动的掌控和规划。青年干警的成长是内因和各种外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成长过程中必须关注青年检察人员在个体价值观和能力素质提升方面的需求,从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人才需要的缺口与青年干警个人成长的意愿制定青年人才培养规划,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培养路径普遍缺少长远性规划和个性化定制。

(三)培养措施上不系统。

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在新形势新任务下,社会发展对法治产品、检察产品的要求更高,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对青年干警的能力素质有着更高要求,基层检察机关迫切需要全方位高素质青年检察人才后备力量。当前,基层检察机关在青年人才培养措施上缺少系统全面规划,大多在工作实践中遇到什么问题,就制定相应短期的培养措施,在解决问题后忽略了青年人才后续有力发展的问题。在培养结果上造成断崖式培养,有人才缺少高精尖人才,有专业骨干缺少全面手综合性人才,未能实现人才培养阶梯式、长效性良性发展。

二、青年检察人员管理培养对工作效能提升的重要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干部队伍要尽快完成新老交替工作,要努力培养年轻干部,注重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 青年检察人员的比例逐渐增加以及新时代新任务的变化对青年检察人员的管理培养提出了紧迫性和艰巨性的任务,青年检察人员的培养管理效果决定了在未来二三十年检察事业是否能够高质量发展,承担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检察担当。

当前正处于整体性新老交替的关键时期,老干部退休日益增多,青年干部逐渐走上重要的工作岗位。要聚焦管理补短板、向科学管理要生产力,严禁“放养”“散养”“自然生长”等现象,要把握时机,抓紧、抓好青年干警培养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战略性任务,青年阶段正处于人生的“拔节孕穗期”,抓实抓牢青年管理培养工作就是抓住了“拔节孕穗期”的关键发力点,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个人的发展是与社会生产发展同步的、一致的,“个体本位论”和“社会本位论”应该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下大力气抓好青年干警的培养管理不仅有利于他们个人的成长成才,更能够为检察工作创造出更多的生产力,从而生产出更多符合新时代发展要求的优质检察产品、法治产品,对检察工作效能提升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青年干警管理培养的具体举措

青年干警的成长是一个实践的过程,只有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树立的世界观,才能是坚定和正确的世界观,只有在理论和实践结合上掌握的方法论,才能是符合实际的科学的方法论。青年检察人才的成长,既需要自身的不断努力,也需要组织的教育、培养和爱护,是内外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人才培养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深刻理解过程中的反复性、长期性、艰巨性,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系统抓实。

(一)坚持党管青年重要原则,强化政治建设对青年检察人员管理培养的根本性保障作用。

实践证明,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就会在复杂环境中迷失方向,在巨大的压力下退缩逃避,青年检察人员学历高、思维敏捷,有朝气有干劲,但是大多数理论素养底蕴不够深厚,一些青年干警忽略了政治理论水平的提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认识仅仅停留在一般理解上,缺乏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和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锤炼,也没有经历过错综复杂的实践锻炼和考验,宗旨意识和党内原则不够强,导致对重大理论问题缺乏深层次、系统化的正确认识和理解,导致在重大事件、重大问题面前敏感度不高,认识不深刻。必须紧跟时代的要求,把理论武装和思想引领摆在首位,不断夯实青年干部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根基。

一是要突出思想政治教育,融合推进政治教育、党史教育、忠诚教育,不断增强青年干部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强化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处理问题,全面掌握看待和处理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系统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深入掌握中不断提升理论自信、道理自信、制度自信。

二是要持续更新司法理念。一体强化青年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加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多赢共赢”等司法检察新理念的研讨培训、典型示范、案例检视,教育引导青年检察干警把“讲政治”落实到具体工作、办案实践中,防止单纯业务思维,不断增强青年干警一切“从政治上看”的能力和水平,注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自信。

三是要强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职业道德建设是检察事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要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色的青年检察人员职业道德培养机制,常态化开展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青年检察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培育青年干警崇尚法治、捍卫公正、恪守良知的职业品格。大力推进英模教育,引导青年干部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培养为民服务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健全完善检察职业道德评价机制,把职业道德素质作为青年干部选拔任用、职级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标准,培养青年干部良好职业形象。

(二)坚持在教育实践中增长本领,加快推进与检察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青年人才素能培养。

    青年干警有自己独特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自身急需解决的问题、短板,“现在的年轻干部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家门到校门在到机关门的三门干部,没有实践经验、没有经过系统的实践锻炼,不能很好地在工作中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青年干警缺少充分的实践锻炼,年轻资历浅,往往容易形成心理和行为的障碍,或心高气盛、恃才傲物,或过度自省、谨小慎微、缺乏锐气。干部的成长是有规律的,年轻干部走向成熟,需要经过必要的台阶、递进式的历练和培养。

一是要在一线岗位磨练培养青年干警综合应变能力。大量的实践经验和方法产生在一线岗位,在培养的过程中必须倡导和要求青年干警扎身一线岗位,坚持把一线工作作为锻炼磨砺青年干警最好的课堂,真正做到沉下去、融进去,在信访接待、案管中心和疫情防控、维稳安保、案件办理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同时建立青年干警轮岗交流机制,提升青年干警办公、办文、办会、办案、办事等综合能力,并注重发现和培养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作风过硬、实绩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是要在急难险重任务中锤炼提升青年干警专业能力。当前一些年轻干部的经历简单,没有经受过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在面对复杂问题时往往表现出能力恐慌、能力缺乏。推进检察高质量发展目标、持续破解制约检察发展问题,需要专业检察人才作为支撑,越是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越能全面展示出干部的能力素质、短板不足,越能尽快提高自身专业素能。要注重在办理大要案、业务竞赛、专项活动中给青年干警更多参与锻炼的机会。

三是要通过教育培训培养提升青年干警办案能力。

积极探索与青年素能提升需求相适应的教育培训方式创新,完善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学好用好“十大业务”系列教材,围绕金融、知识产权、信息数据等新型犯罪领域开展“订单式”培训,强化办理案件专业能力,同时顺应庭审实质化工作要求,加大对侦查技术、证据审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舆论引导等方面的培训力度,通过教育培训针对性提升青年干警办案能力。

(三)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激活青年检察人才“一池春水”。

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能够让青年干警预测到自身发展的可能性,将个人发展前景具象化,从而激发主观能动性。主观成就愿望的直接刺激可以持续不断地引领年轻干部集中精力从事本职工作,更加激发他们勤奋工作的热情,有利于形成积极、健康、良性的竞争发展环境。

一是要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叶子,最大化发挥青年群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将人力资源转化为人才资源,需要“因材施教”,根据岗位需求及个人优劣势,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让各类人员各归其位、各展其长、各得其所,使所有人员充分释放其各自优势,从而整体提升青年队伍竞争力、战斗力。

二是制定公平公开的考评方式。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等观念,通过进一步完善包含政治品德、司法理念、职业道德、知识结构、司法能力、工作实绩等要素的相对公平公正公开的青年检察人才评价标准体系,加大考评结果运用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考评做实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切实激发青年干部能动履职积极性。

   三是建立动态人才培养机制。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变化发展的,发展具有普遍性,人的发展也不例外。对于人才的培养要建立动态机制,根据现实发展需要、个人成长变化及时因时、因地调整人才培养的重点及方向,对新发现的优秀人选及时补充进来,切实用活检察人才“一池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