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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建设
聚焦“理念融合”推进“支部共建”
时间:2023-06-12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网 【字号:大 | 中 | 小】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外联内合的共建推动作用,聚焦“理念融合”,推进“支部共建”,以系统观念实现与各司法行政部门党建业务理念“一条心”。

检察机关的各个内设机构兼具政治与业务双重属性。为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融党建”工作,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中,赣榆区检察院先后牵头与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三个单位的党支部联合出台轻伤害案件办理规范性文件,统一司法尺度,创新建立赔偿保证金制度,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三者有机结合,形成一套规范性机制,“刑事和解融党建”品牌被连云港市检察院和赣榆区直机关工委评为特色品牌。作为融党建突出的党组织,该院第一党支部及时向全院推广在办理轻伤害过程中的“融党建”经验做法。以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王霞案件办理为示范,该院党组探索“以点及面、由面带全院”的建设模式,努力推动将刑事和解工作由第一支部的“单打冠军”升级为推动全院整体工作向好的“团体冠军”,为赣榆区检察院开展服务保障大局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第一党支部先后向控申部门移交司法救助线索21条,协助发放救助金20余万元,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该院各党支部把“办好一案、治理一片”作为“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着力点,院党组依据业务条线进行支部划分,在实践中更加利于人员组织、工作开展和支部特色的彰显,有效避免党建与业务部署脱节,探索并确定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工作流程。实践中,全院七个党支部建立支部书记、党小组长、党员检察官“三级党建责任制”,并提出“党员要承诺公平公正、党员要自报身份、党员要对效果负责”的要求,建立起以刑事和解工作室为“党员先锋岗”,以参与刑事和解的骨干力量为“党员先锋队”,以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为“党员服务目标”,按照“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的原则,对刑事案件的调解条件、移交调解流程、调解终止、调解协议履行等都做了规定,确保当事人自愿和解、调解员依法调处,确保调解流程公开公正、调解效果标本兼治。支部共建大大提升了干警群众工作能力,全院7个党支部先后促成刑事和解129件386人,赔偿金额2200万余元,和解成功率98.5%,回访率100%。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