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检察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特别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成为常态,尤其是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发挥了“头雁效应”,为全院加强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的,提升班子建设和领导威信以及总结司法规律发挥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以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为例,2023年1月至5月,该院6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92件,其中检察长办理6件,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类型主要是:刑事检察类(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65件,民事、行政检察类12件,公益诉讼检察类15件。结合以上情况,本文就人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相关做法展开调研。
一、主要做法
一是率先垂范,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楠作为入额院领导直接承办案件,通过审查案卷材料,组织收集、调取、审核主要证据,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证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等亲历活动,直接获得实践体现,发现细微中的端倪,直观地发掘办案的重难点和疑点问题,确立办案方向和思路,把握和各方当事人接触时的特别注意事项,发现法律程序中可能存在的弊端,再结合听取其他检察官的汇报等间接材料,总结办案规律,形成共识,得出比较一致的意见。如,在办理连云港市某水产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赣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人盛某某、李某某等4人工伤行政确认及行政复议纠纷检察监督案过程中,肖楠检察长针对案件复杂、涉及人员较多的情况,经多次现场调查了解,并与其他检察官探讨研究,承办人针对工伤认定行政争议纠纷和民事赔偿纠纷,找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平衡点,综合运用释法说理、联合协调、引导和解,促进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一揽子”化解,取得明显办案效果。
二是成立团队,发挥向心聚力作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体现了“官兵平等”原则,能够凝聚队伍,提高领导干部工作权威。坚持司法办案是检察机关主业,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发挥“风向标”导向作用,具有很大的正能量。为此,我院根据业务部门不同职责职能,成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4个办案团队,每一个办案团队由1-2名入额院领导加2名检察官助理组成长办案组,并嵌入到全院专业化办案团队中。如,对刑事和解案件,入额院领导坚持“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参与”的原则,通过以上率下,指导办案组或办案团队严格界定掌握法律适用和司法政策,以保证其案件调解的合法和公正。并要求全院35岁以下青年干警和新入院的干警都要参与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工作,跟班锻炼,每办理一案都要撰写心得体会,提升了办案水平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入额院领导的司法亲历性和参与性,发挥了示范引领的作用,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影响力。在院领导的带动、引导和激励下,检察干警瞄准主业、看齐领导、向心团聚、精于钻研的积极性大大增加,入额院领导在角色转换中也增加了普通检察官的“平等感”,实现了“官兵一致”,无形当中提高了院领导在检察干警心中的威信,对领导班子主持推进各项工作,发挥了直接促进作用。
三是争取支持,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作用。入额院领导作为案件承办人,对敏感、复杂、疑难等相关案件都做到及时主动向市院汇报,启动两级院一体化办案机制,提高案件质效。如,在办理连云港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连云港市赣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三人江苏省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动产登记行政确认纠纷检察监督案中,入额院领导听取了两名精通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办案能手对该案的审查情况,与会人员围绕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细致、充分的研究探讨,遇到把握不准的地方,大家一起查资料、翻法条、搜索相关案例,结合具体案情及争议焦点,大家都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最后,院领导认为这起案件是复杂案件,应注重将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中遇到的类案问题及难点问题,及时与上级领导部门请示和汇报。在得到市院领导和相关条线部门的指导下,拓展了干警新的办案分析思路,主动延伸保护弱势群体,高效助力诉源治理,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注重走访,发挥调查研究作用。在检察机关办案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结合阶段性工作,通过“看”,去剖析新情况、掌握新问题,利用“数据赋能”和“两法衔接”,发挥调查研究传家宝作用,提升入额院领导理论联系实际的水平。今年以来,结合社会治理突出问题和类案,全院入额院领导主动到一线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抓住检察工作中的难点进行调研,着重研究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防止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法活动的干扰,对调查研究的素材进行积累,便于发现线索。对待检察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通过调研提出加强措施。特别是针对民生类案件、涉企类案件重视检察工作进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切实保护广大干部群众和各类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在办理涉民企案件时,入额院领导引导检察官树立平等保护理念,打防并举,引导企业树立合规意识,通过案件的办理倒逼企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助推高质量发展,并联合区公安局会签《办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协作暂行办法》,要求对于能够正常生产经营、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等对社会、国家有贡献的企业,要积极释放司法善意,依法依规予以保护,同时,对于为了犯罪而成立的公司,长期不生产不经营的空壳公司,坚决严厉打击。如,在办理一起跨边界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赣榆区检察院依托《苏鲁边界跨区域检务合作框架协议》,协同涉案企业所在地的临沂市兰山区检察院,对涉案企业进行“事先不告知”实地调查,调查涉案企业纳税情况和行政处罚记录,了解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企业经营现状以及对当地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经走访得知,该10家山东省板材企业均是实体企业,且在正常运营中,如果企业及负责人被判处刑罚,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此,入额院领导及时向检察长汇报,形成一致意见并经集体研究决定,对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10家民营板材企业及其10名企业负责人举行公开听证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发生在本辖区的涉企案件,入额院领导及时与地方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企业负责人沟通、实地走访企业,释法说理,从对立转为对话。同时,加强检法合力协作,制定和解方案,促成和解协议,并将法院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和执行案件予以结案处理。对每一起办结的案件,入额院领导还要带队及时回访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情况,将护航民企做到“求极致” 。
五是“以案代训”,发挥思考总结提升的作用。积极践行典型案例意识,落实上级院能力提升部署要求,将典型案例作为“以案代训”素材,要求全院干警和专案组成员开放式讨论,在研读案件材料的基础上撰写心得体会。由入额院领导办理的王霞刑事和解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在办案此案过程中,入额院领导带领办案团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坚守法治思维,又善于运用政治思维,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被省院评为刑事和解“赣榆模式”并在全省推广。入额院领导因势利导,对每一起案件都要带领干警围绕案件事实认定、定性、量刑认真分析、积极讨论,对涉案中具有的自首、认罪认罚、受损的家庭关系修复等问题进行论证,畅谈司法办案如何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如何实现天理人情国法的有机统一。对未成年案件,共同探讨如何落实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举措,加深干警对“慎诉”“谦抑”、以人民为中心等司法理念的理解,提升了结合办案独立思考、总结的能力,推动了学习成果转化,实现了“研讨一案,全员受益”的目的。
二、工作成效
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带来三个“化学反应”:一是有力推进检察官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办案质效。我院着力优化“案件比”,从排位靠后到跃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二是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充分协调发展。以前重刑事检察的情况比较普遍,现在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都齐头并进。三是有力推动检察官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切实让人民群众诉求得到依法妥善、公平公正处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四是有力推动改变工作作风转变。入额院领导直接带头办案是作为法律人加强修炼、自我提升重要渠道。领导干部大多从检察官中成长而来,曾长期在执法办案一线摸爬滚打,走上领导岗位后,行政事务性工作增加,对于业务工作更多是领导指挥,是间接参与,“久疏战阵”,不免业务荒疏。直接办理案件是一种“回归”。通过这种修炼,可以坚守对职业的敬畏,保持对业务的熟悉,涵养对法治的推崇,可以走得更远更稳。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因受理案件的实际情况,入额院领导办大要案、疑难案、复杂案较少,精品案以及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不多,也有的带头作用和标杆作用还不到位;二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在学习法律理论知识或法规政策时,不能够很好的与平时所办案件有效结合,与干警在一起探讨研究不够;三是对于入额院领导的办案情况在办案办公平台定期公开还不及时,全面接受干警监督不到位;四是对于检察长包括院领导的办案情况,包括办案数量、质量、监督效果、外部评价等等,要建立考核考评机制,而且要考出层次,倒逼院领导提升业务素能,提高办案质量。
四 、意见建议
一是持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案件质量是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生命线,要着力强化检察官的案件质量意识、精品意识。要强化业务培训和理论研讨,全面提升业务能力。要通过分类、分级、全员培训方式和案例教学、现场观摩、结对帮带等形式,着力提升法官的辨法析理能力,努力使法官的司法能力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充分运用类案分析,统一司法尺度,避免“同案不同刑”的现象。要注意加强卷宗文书档案的统一规范管理。
二是持续增强案件办理效果。加强释法说理工作,把司法办案的过程变成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努力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和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要认真履行释法义务,适时向当事人普及一些法律知识,以案说法,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完善服务机制,多为群众着想,为群众提供便利,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高办案效率。
三是持续提升案件办理的群众满意度。一是增强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教育引导检察官牢固树立崇法护法的精神,把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始终坚持客观公允的立场,切实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让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办案过程中注重调查协调,做到案结事了。办案中要认真听取当事人、代理人的意见和建议,广泛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案情,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化解举措,采取上门调解等形式,到人民群众身边办案,通过加强各方面的协调联动,大力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
四是持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提质效,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作用,增强执法办案效果。强化检察官队伍建设,完善入额院领导办案机制,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年轻干警,优化办案团队,实现优质资源合理配置。完善干警业绩考核机制,加大对错案和质量不高案件的追责力度,加强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绩效奖惩,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重视发掘和树立优秀典型,通过树立表彰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的先进,鞭策全体检察人员,努力服务中心服务大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