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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实践基地 | 江苏建湖:“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
时间:2023-08-24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网 【字号:大 | 中 | 小】

东部黄海湿地、西部湖荡湿地是美丽盐城的两块“金字招牌”。“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就位于盐城西部的建湖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该基地系检察机关牵头的,全省首家具有增殖放流(渔)、补植复绿(樵)、劳务代偿(耕)和法治教育(读)等综合性功能的生态修复基地,通过构建湿地执法司法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公益修复恢复平台、法治宣传宣教平台,成功打造“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的检察实践样板。

2021年4月,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检察院在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基础上,结合江苏省环境资源审判“9+1”改革和盐城市生态环境执法司法联动机制,牵头与东台市人民法院、建湖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九龙口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会签实施意见,在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共建“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系检察机关牵头的江苏省首家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以九龙口“渔樵耕读”综合体项目为依托,共建兼具增殖放流(渔)、补植复绿(樵)、劳务代偿(耕)和法治教育(读)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一体化生态修复基地,共同打造湿地执法司法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公益修复恢复平台、法治宣传宣教平台,构建“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相结合的生态检察模式。

“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自2021年投入使用后,目前已组织4批26名因滥伐林木、非法捕捞等被判处刑罚并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赔偿责任的当事人,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等方式,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经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和普法宣讲,3名涉案当事人如今已成为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的义务巡查员。2021年9月17日,江苏省检察院陶国中副检察长来湖调研“渔樵耕读”生态修复基地时,对该院与行政执法机关协同推进公益保护,共同建立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的经验做法表示充分肯定。

目前,基地初步具备了法治教育功能,充分发挥在办案中普法,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的作用。未来,该院将更加突出规范化建设和常态化使用,将“渔樵耕读”综合性生态修复基地打造成专业化司法平台、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公益修复恢复平台、法治宣传宣教平台,切实打通民事公益诉讼的“最后一公里”,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