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指出,“发挥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的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全社会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先进典型在新时代新征程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为增强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精神力量提供了根本遵循。做好检察机关培育先进典型选树工作,对于弘扬时代主旋律,传递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重要示范引领和导向作用,既是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塑造队伍整体形象的重要载体,也是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本文就如何加强基层检察院典型选树工作,谈一谈自己的几点思考。
一、关于对检察机关做优典型选树工作的几点宏观认识
(一)典型选树有利于促进检察业务和队伍建设。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典型就是标杆,先进典型,就是一支队伍前行的力量和光荣的形象。通过选树培养先进典型可以引领激励队伍、焕发战斗精神、催生不竭动力,是值得认真思考和深入实践的课题。应充分认识典型选树工作的长期性、时代性和重要性,队伍建设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把典型选树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常抓不懈。通过新时代背景下做优培养先进典型并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对于推动检察工作整体争先创优具有深远意义。
(二)典型选树有利于搭建检察队伍良好形象的平台。突出先进典型的选树、培养和宣传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对鼓舞士气,提升整个队伍的精神面貌,会起到积极向上的促进作用。典型选树让党员干部和检察干警学有标杆、做有示范,提振精气神。对激励广大检察干警担当作为,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促进检察业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具有重要意义。
(三)典型选树有利于检察人才储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要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要坚持以“出彩型”干警引领培育“专家型”典型,深入实施“先进典型集体团队和时代先锋行动”,培育一批在全市、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知晓度的先进典型。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常态长效工作推进机制,储备骨干人才、专业人才、优质人才,让先进典型的精神力量深入人心,让学习先进成为自觉追求,形成见贤思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如何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典型选树工作的思考与实践
(一)坚持严管厚爱。选人用人方面突出业绩导向,杜绝论资排辈、到期就升,充分调动检察人员干事创业、能动司法的积极性,打造选人用人良好机制;不断创新形式,做活做优“小课堂”岗位练兵,通过课堂练兵,强化“实战演武”,不断提高青年干警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司法办案技巧和单枪匹马的实战能力,增强开拓进取的锐气和蓬勃向上的朝气,为优秀人才崭露头角搭建平台;落实从优待检政策,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待遇上保障,充分用好各级政策,解决检察干警的后顾之忧;依托区域的人文特色,通过寻找当地文化的根和魂,依托地域文化来激发干警内生动力。
(二)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以党组统一领导、政工部门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的典型选树长效机制,制定《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先进典型培树计划》及实施办法,明确选拔、激励、使用、管理要求,对重点对象制订个性化培养方案,量才适用。建立先进典型储备库,围绕“系统有标杆、地方有模范、单位有典型”的工作目标,做强做实先进典型人才库。对入选先进典型储备库的人员,注重强基育苗,采取“上挂下派”“轮岗交流”等形式,强化岗位锻炼。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业务培训、参加高层级练兵竞赛、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优先安排,使其练就过硬真本领。
(三)强化新闻宣传。通过深挖先进典型的事迹故事与可贵品质,有针对性的推出系列先进典型事迹分享,以真实感人的生动事迹提升先进典型引领力;充分运用主流报刊、网络平台和检察新媒体,推动形成线上与线下互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并重的宣传格局;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通过与新媒体联合举办先进事迹分享会等方式,放大榜样的引领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向先进典型看齐,向先进典型学习。
(作者单位:连云港市赣榆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