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主动融入未成年人社会治理大局,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以特色工作品牌为效应、以法治保护大格局为保障,成功运用“三联三创工作法”,使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将党支部功能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职能紧密融合,用心用情答好检察民生答卷。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获得网络领域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省级巾帼文明岗、市级青年文明号和连云港市精神文明建设十大品牌提名奖,涌现出全国模范检察官杨红萍、全国未检业务标兵吴萍等先进典型。
一、内部联建强堡垒,党建引领创动力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其中特别指出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树立“把支部建到部门、让党旗飘在岗位”的鲜明导向,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和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联合组建第三党支部,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党员干部认真落实检察机关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法治巡讲,通过法治进校园、模拟法庭、云课堂、知识竞赛、授书活动、宪法集中宣誓等进行体验式、沉浸式普法教育,共举办各类法治活动39场。院党组书记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带头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乡村行”等活动,补齐乡村学校普法短板,实现全区中小学法治宣讲全覆盖。二是提升认识,强化组织推动。结合司法责任制改革,根据机构设置共成立6个机关党支部,仅有6名党员的第三党支部,难以保证其集中精力高质效办理所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研究未成年人犯罪规律,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措施。为此,第三党支部就未成年保护工作与设立在本院刑检部门的第一党支部、第二党支部和民行、公益诉讼部门的第四党支部达成一致意见,充分发挥的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40余名党员干警的先锋模范作用夯实政治指导制度根基,加强内部沟通衔接,打破部门壁垒,建立健全信息联络共享机制。将20周岁以下的在校生犯罪纳入未检工作范围,教育挽救大批在校学生。将涉未刑事执行检察业务纳入未检管辖范围,运用检察建议做好保护工作。加强与民行部门的沟通协调,开展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监督。与控申部门联合,建立涉未案件线索收集与高效流转机制,联合排查“事实孤儿”,开展综合救助和心理疏导。同时,结合“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工作,发挥未检部门主要负责人杨红萍的专业优势,第三党支部打造了“红萍说法”党建品牌,通过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开设专栏宣讲未成年保护知识。杨红萍先后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优秀辅导员”“江苏省最美法治人物”“江苏省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三是提升质效,强化风险评估。加强在办案中贯彻党和国家对涉案未成年人特殊政策方针、原则和法律规定的彻底实施。不定期对未成年保护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探讨和研究,特别是对社会关注的重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主动采取适当措施,积极回应和引导社会舆论,有效防范执法办案风险,杜绝涉未案件舆情发生或负面影响,确保“三个效果”。同时,争取院政治部支持,采取“周讲评、月总结、季考核”的办法,评选“未成年保护检察之星”。牵头与共建党支部利用组织生活会、支部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党员干警“人人上讲台、个个讲案例”活动,分享办案心得,让党建工作真正成为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现代化的“源头活水”。
二、外部联办建阵地,党建引领创活力
一是注重红色阵地建设。赣榆区是苏北革命老区,在全国唯一建有建园最早、规模最大以“抗日”命名的“抗日山”烈士陵园,素有“中国抗日第一山”之誉,这里曾留下刘少奇、罗荣桓、肖华、符竹庭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抗战足迹。在未成年人抽穗拔节关键期,第三党支部的党员干警定期与区陵园管理党支部联系,联合开展好红色教育,为未成年人树立健康向上的人生观。同时,在院机关党委的支持协助下,以“传承红色血脉”为引,与教育部门联合,组织中小学生到辖区 “抗日山”“小沙东战役纪念地”“十八勇士纪念馆”“刘少奇在大树村”等红色基地,开展实景式研学游。用一件件珍贵的藏品和形象的实例感染青少年,从“融、引、管”着手,全力打造展馆陈设“可见”、浸润体验“可感”、实践活动“可参与”的青少年教育基地“红色矩阵”。联合中小学校,组织青少年观看“红色电影”、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活动、邀请离退休老检察干部讲党史和革命故事,引导青少年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传统。近三年来累计开展青少年教育20余次,受教育青少年人数达5000余人次。二是注重法治阵地建设。联合公安、法院、司法、烟草等部门机关党支部开展“融党建”活动,常态化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先后对62名未成年被害人实施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司法救助、协助转学、帮助就业等综合司法保护。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体系”,分别在城区和乡镇建立4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先后开展禁毒、吸食电子烟危害等普法教育 6次,进一步增强了青少年法治意识。牵头推进公检法司等多部门会签《刑事案件未成年人“一站式”权益保护暂行办法》,推动公安建立涉未案件侦办队伍,一揽子解决了涉未案件办理的瓶颈问题。结合办案,向教育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动员宣讲,推动各班级开展以“防性侵”“防欺凌”为主题的黑板报“护苗”教育活动,利用微信、电子屏、横幅、《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活动,形成未成年人强有力的保护屏障。联合教育部门拍摄的微电影《我想有个家》,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故事短视频二等奖;微电影《听心》,获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三等奖、平安江苏“三微”比赛一等奖。三是注重帮教阵地建设。以政治性为统领,突出政治效果。办案中从“是否有利于加强党的绝对领导”“是否有利于大局稳定”等方面综合考量,避免就案办案等现象发生,用良法善治赢得人民群众对党的拥护和支持。先后与3家民营企业、1家国有企业共建“未成年人观护基地”,通过观察、监督、保护和矫正的方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学习、劳动、培训等针对性的帮教。联合区民政部门进村(居)开展关爱、保护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列宣讲活动,在四个乡镇建立关爱留守儿童基地。联合派出所开展“护苗”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高发的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2013年以来,对328名不捕、不诉、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跟踪帮教,帮助回归社会,其中宋某某寻衅滋事案获得省级优秀帮教案例。党支部书记吴萍被授予第三届全国未检业务标兵、全省未检业务标兵等荣誉称号。
三、群团联合促治理,党建引领创合力
一是创新金手指帮教模式。深入实施“党建+救助”工作,组织开展“点亮六一,共护未来”活动,联合妇联、团委、关工委、残联、民政局、红十字会、总工会、文联等群团组织,探索创建了以“指点思想、指点家长、指点维权、指点关爱、指点共建”为内容的“金手指帮教法”,在15个乡镇建立“红萍工作站”,发挥“检察院+共青团+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力量”作用,发放《关爱留守儿童宣传手册》、《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手册》、《反家庭暴力宣传手册》等相关资料,向广大妇女群众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等相关内容,常态化开展公益活动、亲子课堂、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全面落实未成年人成长、生活、教育、医疗等保障制度,并及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儿童纳入监护和救助范围,切实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打造了检察机关、社会各界、学校、家庭、地方党组织的共建共创帮教大格局,“金手指帮教法”也被上级机关工委评为特色“融党建品牌”,成为全市政法机关惠民生特色工作法,联合共建的党支部被评为区级“示范党支部”。二是创新品牌宣教模式。坚持“多想一点,多走一步”工作理念,积极争取区委宣传部支持,打造未检“红榆伞”宣传帮教特色品牌。采取干警帮扶走访、创文创卫、普法宣传等形式,与各村、社区党组织和学校通过微信群等发出倡议,招募青年党员和团员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红榆伞”志愿服务。目前,120余名未成年保护青年党团志愿者,覆盖全区15个乡镇32家村庄、社区28所教学点,共同开展对全区未成年人关心、爱护、帮教、救助专业化的保护工作。集中指导村镇社区以“家门口”的党群服务中心为阵地,为儿童打造一个“环境友好、设施齐全、服务完善”的社区生活圈,通过不断细化儿童工作,为儿童健康成长撑起安全“红榆伞”。同时,支持区妇联向法院申请对孩子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获法院支持,向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环境。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暨训诫仪式,邀请被附条件不起诉人的法定代理人、帮教社工等人参加。对相对不起诉处理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地方党委政府代表、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听证员或回访,参与帮教的未成年人无一人再犯罪,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工作实效和民生成果。第三党支部的党员干警在联合志愿者走访调研中发现,城区不少旅馆、民宿违规办理未成年人入住,容易滋生诈骗、卖淫、吸毒、遭严重侵害案件等违法犯罪活动,未成年人“开房”监管漏洞仍存,对未成年人人身安全造成风险。针对实地走访发现的问题,第三党支部联合公益诉讼部门、关工委等部门,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区公安局履职,同时牵头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现场对相关经营人员进行了警示教育和限期整改。针对网络民宿平台订房较为随意问题,向网络民宿平台法人某旅游有限公司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得到及时回函,采纳了民宿入住规范化的检察建议。为鼓励更多少年儿童融入社区治理,联合区律师协会、妇联、团委、社区党支部等部门,通过线上、线下的模式,让儿童参与到自我保护议题讨论,举办“家门口的暑托班”等一系列贴微自治项目议题,推动实现社会调查和督促监护全覆盖,提高了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形成了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真正提升了未成年保护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