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随手关灯、关空调,节约用电,从我做起”“请节约用纸”“请节约用水”溧阳市检察院随处可见节约、节能标语。近年来,该院严格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要求,增强干警节能意识,营造节能氛围,全面扎实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2023年被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荣誉称号。
公共机构节能是一项持续性工程,是建设节约型机关的关键,溧阳市检察院始终将节能减排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工作小组、预警小组,分别负责节能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督查。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明确分工和任务要求,形成网格化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日常管控。
该院严格落实无纸化办公,严格文件印刷数量,对办公用品采用定人定量,按需申领。在公务用车使用的规范管理上,实行单车油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且定期公示。严格按照标准配备办公家具和电脑等设施设备,提倡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紧水龙头,及时检查维修水管,杜绝长流水、长明灯、长待机现象。办公楼全部使用高效照明光源,楼梯走廊等公共场所安装声控灯,充分利用自然光,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
溧阳市检察院常态化开展节能宣传教育,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将干部素质提升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相融合。“杜绝浪费,光盘从我做起”溧阳市检察院食堂餐桌上放置温馨提示牌,墙上挂有“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挂画,营造浓厚的节俭节约氛围。倡导减“塑”行动,减少使用纸杯、办公耗材等一次性办公用品,树立“取之有度,用之有节”理念。
此外,该院还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鼓励职工干部绿色低碳出行,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将勤俭节约理念渗入干警生活、工作的点滴,成为习惯,有效推进机关节能降耗长效化。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