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智平
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党组书记、检察长
坚持学用结合
推动党纪学习和检察履职
两手抓、两促进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第二次对这一重要党内法规进行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律的篱笆只会越扎越紧。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一以贯之严格执行《条例》,把“不能做”的底线要求转化为“如何做好”的不懈求索。结合检察履职,我分享四点党纪学习教育心得感悟。
一要严明政治纪律规矩意识,厚植忠诚信仰根基。为政有德,善治有方。任何政党都有自己的政治使命,严明政治规范,加强政治建设,是实现政治使命的重要抓手。应勇检察长在全国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全面从严治检,目的是锻造检察铁军”。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更需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落实好党的自我革命要求,持续擦亮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的鲜明政治底色。坚定不移抓紧抓实党组成员“一岗双责”履职报告、履行联合总支部书记职责等制度,深化政治督察机制建设和成果应用,有效传导责任压力,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立足鼓楼检察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我们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建立健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学、党总支督导学、党支部集体研讨学、党员个人自学的联动学习体系,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持续加强新时代检察廉洁文化建设,弘扬清廉家风,筑牢廉洁防线,擦亮检察人员廉政底色。
二要构建全域内部监督体系,涵养检察清风正气。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作为基层检察机关,更要时刻保持“两个永远在路上”的政治清醒与坚定,自觉把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与加强业务管理结合起来,为检察权运行“加把锁”。统筹案件办理与业务管理辩证关系,发挥好检察长、分管领导、部门长、检察委员会的层级把关作用,构建全流程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健全检察官权责清单,建立岗位风险防控指引,探索检务督察与案件质量评查双向衔接,依托检察业务应用系统、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加强流程监管,深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紧盯基层管理漏洞,下大力气整治检察办案“形式不违法”但背离实质正义、综合检察工作“做了”当“做成了”等问题,切实整顿纪律作风和工作作风。深化“数字检察+”优势,构建检务数字化管理平台,以数字赋能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机制,推动从“人的监督”向“数据监督”模式转变。
三要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掌稳躬行实践之舵。此次《条例》修订,旗帜鲜明地引导激励党员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强调精准问责、容错免责,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正确把握从严监督管理与鼓励担当作为的关系,树立选人用人“风向标”,以实践锻炼“育才”、科学考评“用材”,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磨砺干部,才能更好树正实干能干的“硬道理”。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我们坚持深度内部挖潜,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上讲堂”“检察官教检察官”等体系化教培模式,加强“教学练干”一体化培训机制建设,打造数量充足、结构优良、门类齐全、素能过硬的检察人才铁军。着眼塑造新质法律监督能力,加快构建涵盖数据管理系统、法律监督模型建用、检察履职综合应用平台的鼓检“数智蓝海”数字品牌矩阵,推动检察履职由浅入深、由案到治向更高形态演进。
四要坚持党性党风一起抓,展现常态长治之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从关乎党的兴衰存亡、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党的执政使命的政治高度,严肃对待作风问题,一以贯之推进作风建设。信念为本、作风为形,作风问题本质上是党性问题。《条例》总则中增写“坚守初心使命”“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等内容,就是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注重从党的光荣传统中持续汲取纪律滋养,提升党性修养。立足党纪学习教育长效化,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既是业务机关更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坚持“政治信仰+法治精神”一体塑造,徐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将区域文脉优势与本级特色党建相融合,高标准打造新型政治忠诚教育馆,建强“检守•平安”“检护•发展”“检惠•民生”系列文化品牌,引导检察干警树牢“感恩之心、奋进之志”,不断输出高质量检察产品,有效提升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质战斗力!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