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5日,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春雷在湖南省株洲市专题调研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与参加调研的16个省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以进一步了解修改后刑诉法实施以来和新一轮内设机构改革后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总体情况,特别是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以精准施策、推动整体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16个省级检察院分管检察长先后发言,重点介绍了本地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开展情况,交流了心得体会,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和打算。

杨春雷副检察长要求,下一步工作中:一要进一步更新理念。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和人权保障工作理念,依法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推进公正司法、文明执法;切实厘清监督边界,聚集刑事执行监督职能发挥,确保监督不错位、不越位。二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尽快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内部移送机制和案件办理外部沟通衔接机制,强化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不断规范线索管理处置制度;运用一体化办案机制,有效形成办案合力;要不断改进监督方式,强化科技支撑,与相关机关建立健全办案信息查询机制,实行信息数据共享,提高司法办案信息化、科技化含量。三要进一步突出重点。深化监狱巡回检察,扩大省内、跨省交叉巡回检察范围和规模,认真研究派驻和巡回的关系,切实发挥派驻检察基础作用,实现更好监督效果;注重加强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检察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公平公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四要进一步锤炼队伍。不断建立健全侦查办案组织,合理配置符合工作实际需求的办案组织和人员,省级院、市级院都要设立专门负责侦查的办案组,基层院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配置人员力量。要积极组建侦查人才库,按照“选学练战”总体思路,开展岗位练兵,强化实战训练,力争尽快培养一批具有精深法律功底、实战经验丰富的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

山西、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等16个省级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负责同志,湖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建宽、丁维群,株洲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参加调研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