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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议问题控辩审多角度三级谈
时间:2020-12-16  作者:  新闻来源:福建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12月9日,福建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举办主题为“协商性司法中的协作与对抗: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争议问题研讨——控辩审省市县多角度三级谈”法律沙龙活动。活动邀请法官、律师和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代表作为沙龙发言人,一同探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争议问题。到场参加沙龙活动的有福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部分干警以及省院机关部分干警。

沙龙发言人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   程羽
国浩(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姚仲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潘森林
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姚舟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陈英
 
沙龙活动回顾
 
沙龙活动主要围绕《刑事诉讼法》第201条的理解与适用、确定刑量刑建议相关问题的理解,以及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上诉的认识及应对这三个争议问题进行研讨。控辩审三方、省市县三级检察院检察官代表分别从控辩审三方角度以及省市县三个层级,围绕主题阐述自己的真知灼见,他们的发言既有理论层面的探讨,又有实务操作的交流;既有无私的经验分享,也有很好的意见建议。与会发言代表对量刑建议“明显不当”的判别标准、法院在调整量刑建议前“应当告知人民检察院”等问题达成相对一致的共识;对于确定刑量刑建议比率、应否通过抗诉应对被告人滥用上诉权等问题,各方分别阐述各自观点,虽然还存在一定分歧,但经过几轮深入的交流、探讨,均认为再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实践,随着制度的不断推进及完善,具有浓厚中国特色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一定会在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

沙龙活动中,台上观点碰撞、智慧闪光,台下认真聆听,不时称是。现场氛围热烈,整个活动持续时间长达两个半小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事司法制度的重大创新,刑诉法修改二年多以来该制度取得显著的成效,这是控辩审各方共同努力、积极担当的结果!五位发言人结合个人工作实际、职业背景谈了个人的感想,也对认罪认罚制度的未来表达了美好的愿景。


最后,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李峻对到场代表表示感谢。她指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推进,赋予检察机关重大责任,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未来,还需要从多个方面继续努力:坚持依法应用尽用,持续实现该制度适用的稳定与均衡;狠抓准确规范适用,不断提高认罪认罚案件的质量与效果;强化与相关机关协作配合,共同推进该项制度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