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0日,无锡市检察院轮值派驻检察丁山监狱、宜兴监狱动员会在丁山监狱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良平,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明强,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仁,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徐少飞(主持工作),丁山监狱、宜兴监狱领导,宜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国胜,两级检察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何洪辉主持。




(一)提高认识,着力做好执检工作。刑罚执行作为刑事司法活动的最后环节,事关刑事司法功能的实现,事关国家的政治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对刑罚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检察机关要按照刑诉法、监狱法等法律规定,与监狱、法院等单位分工配合相互制约,加强对刑罚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确保刑罚执行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刑罚执行工作的新期待,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
(二)转变理念,共同维护法律权威。要有更高的站位、更高的视野、更大的格局,从执法司法根本目标来定位和行使检察监督职权。派驻检察干警要加强与监狱的沟通协作,尊敬监狱干警、尊重监狱工作、遵守监狱工作规定,主动听取监狱意见建议,认真思考监狱希望检察机关做什么、怎么做,从而有针对性的改进工作,建立与监狱的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共同维护法律的统一、准确实施。
(三)强化办案,切实增强监督质效。要正确认识办案与监督一体两面的辩证关系,进一步深化履职意识,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把案件办好、把监督做实。在办案方面,坚持数量质量并重,更加注重调查核实和沟通反馈,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在监督方面,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意识,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把法律监督落实到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各环节,对于办案中发现的监督线索,及时与监狱沟通,共同促进规范执法、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
(四)锤炼能力,不断提高履职水平。市检察院职能部门要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强化刑事执行检察人才培养,注重业务培训、交流研讨。向宜兴市检察院原从事派驻工作的同志学习,传承发扬他们的好经验,做好工作衔接,确保派驻检察工作不断档、不留白。向监管民警学习,主动向他们请教监狱刑罚执行、教育改造、狱政管理等各方面的业务知识。
(五)严格纪律,自觉维护检察形象。派驻检察和巡回检察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十项禁令等制度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办案纪律,筑牢干警廉洁办案、干净做事的“防火墙”。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严禁以权谋私、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始终做到规范司法、严格司法、公正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