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之缘起
松溪县地处浙江省与福建省交界,松溪河发源于浙江省庆元县百山祖,经松溪县域后流入政和县西津,生态战略地位十分重要。近年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强化责任担当,把服务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服务大局新的切入点,作为检察业务新的增长点,作为司法为民新的着力点。多次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研究,针对跨境捕捞犯罪发现难、跨省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打击难,同时两省生态环境案件执法标准不统一,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加强两省合作,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形成水源区生态保护的合力。
2018年,由松溪县人民检察院牵头,发起了两省三县检察机关服务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得到政和县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庆元县人民检察院的积极响应。
二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之历程回顾
1. 2018年5月17日
为服务闽浙两省生态环境发展大局,解决跨区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福建省松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才文一行赴庆元县检察院交流协商,探讨建立浙闽两省三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
2. 2018年8月7日
邀请庆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叶仪俊一行参加生态协作座谈会,围绕浙闽两省三县生态检察协作机制,共同探讨松源溪、乐溪流域生态保护工作。
3. 2018年8月8日
经前期的交流协商,由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发起,闽浙两省三县检察院联合会签发文,正式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
4. 2019年11月6日
闽浙两省三县检察院生态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年会在庆元县召开,三方检察院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交流探讨。
链接:松溪检察 丨闽浙两省三县生态检察长期协作,共护流域生态安全
5. 2020年9月9日
闽浙两省三县检察生态检察协作联席会议在福建省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会议就共同推动松源溪、乐溪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相关制度建设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三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之再发展创新
| 会议现场
2021年3月9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会同政和县人民检察院、寿宁县人民检察院与庆元县人民检察院在庆元县召开闽浙两省四县生态保护工作跨区域合作协商会。会议针对庆元县东部乡镇毒鱼案的案件性质、侦查方向、定罪量刑以及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研讨
意向书全文
会上,两省四县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关于建立服务松源溪、乐溪、赛江流域生态保护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并签订《闽浙两省四县生态保护跨区域合作意向书》,增强跨区域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机制,共同筑牢两省四县生态保护的司法屏障。
下一步,松溪县人民检察院将积极贯彻习总书记在全面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提出的“要加强协同联动,推动上中下游地区的互动协作”的精神,根据福建省委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以及中共松溪县委关于印发《松溪县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利用跨区域生态协助机制这一平台,形成松源溪、乐溪、赛江等流域的同防同治监督合力,共同守护浙闽两省四县绿水青山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