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案在办理期间,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高度重视。杨剑锋检察长、夏健龙副检察长亲自参加了该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上级业务部门亲自督办、悉心指导,要求充分发挥检察院司法救助职能,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

2021年3月23日,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富章等一行4人,长途跋涉前往保康,与当地检察院就入户走访、实地考察、案件后续跟踪、社会救助、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等关键问题展开磋商。当日,两地检察官协同当地团县委、镇党委领导、村两委成员到贾某父母家中,看望并慰问了贾某父母。在家访中,贾某的父亲谈到女儿数次哽咽,虽腿脚不便,仍蹒跚站起来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在场众人动容不已。



随后,检察官一行与当地镇党委领导、民政办、村两委、贾某女儿就读学校校长及班主任针对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事项展开讨论,明确接下来将采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救助模式,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尽快落实好贾某及其女儿低保申报、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持续关爱、民政困难生活补助申报等帮扶措施,共同助力申请人贾某渡过难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