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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跨越1300多公里的司法救助
时间:2021-03-31  作者:  新闻来源: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感谢盐田区检察院给我们家送来救命钱,我一定不辜负你们的期望,把这个家好好撑下去!”,救助申请人贾某的父亲紧紧握着检察官的手说道。
贾某籍贯湖北省保康县,系盐田区外来务工人员, 2020年因抢劫案受害导致头部重伤,前期治疗已花费15万多元,后期颅骨修复手术还需要大量资金。承办检察官在办理该案时,发现不仅犯罪嫌疑人没有赔偿能力,而且申请人贾某早年离异,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需要抚养,在老家务农的父母亲分别患有右腿髋关节坏死和脑梗塞。由于贾某重伤住院没有收入来源,令本已非常拮据的家庭雪上加霜,急需救助。考虑到上述实际情况,经检察长依法决定,盐田区检察院将贾某纳入司法救助范围,并经公开听证,决定救助贾某16万元人民币。

该案在办理期间,院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高度重视。杨剑锋检察长、夏健龙副检察长亲自参加了该救助案公开听证会,上级业务部门亲自督办、悉心指导,要求充分发挥检察院司法救助职能,体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理念。

2021年3月23日,盐田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富章等一行4人,长途跋涉前往保康,与当地检察院就入户走访、实地考察、案件后续跟踪、社会救助、建立长效帮扶机制等关键问题展开磋商。当日,两地检察官协同当地团县委、镇党委领导、村两委成员到贾某父母家中,看望并慰问了贾某父母。在家访中,贾某的父亲谈到女儿数次哽咽,虽腿脚不便,仍蹒跚站起来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让在场众人动容不已。



随后,检察官一行与当地镇党委领导、民政办、村两委、贾某女儿就读学校校长及班主任针对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事项展开讨论,明确接下来将采取“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司法救助+心理辅导”等多元化救助模式,社会各界齐心协力,尽快落实好贾某及其女儿低保申报、留守儿童心理辅导和持续关爱、民政困难生活补助申报等帮扶措施,共同助力申请人贾某渡过难关。
“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为民’办案理念,彰显检察温度和爱民情怀,我们将接过接力棒,一次救助,长期关怀,定期回访,持续关注关爱贾某家庭。”保康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程谦国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