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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团风: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助化干戈为玉帛
时间:2021-04-08  作者:  新闻来源:团风县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官,我因中午饮酒过量,头脑不清打了张某,我愿意主动承担医药费,我也愿意认罪认罚,能不能从宽处理?”讯问时,王某懊悔地说道。

案情简介
2020年12月27日14时,中午大量饮酒后的张某在上巴河镇某废品回收站内卖废品时,遇王某同时在该废品回收站卖废品,醉酒后的张某认为王某喊叫老板易某的声音过大,因而与王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在冲突过程中,张某用拳头击打王某脸部,致使王某受伤,双方被人扯开后各自返回家中。

后经司法鉴定所鉴定,王某左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2021年1月5日张某主动到团风县公安局投案,2021年1月6日赔偿王某的损失,取得王某的谅解。

这本是一件不应该发生的小事,因饮酒过量而导致的激情犯罪,若简单地“一诉了之”,不仅难以解决双方争议纠纷,还可能导致之后的矛盾升级。

主动投案、自愿赔偿
取得谅解、知罪悔罪
认罪认罚、情节较轻
是不是可以再给他一个机会?

为体现惩罚与教育并重及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近日,团风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拟不起诉案公开听证会,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亚主持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共4位担任听证员,案件承办检察官、公安干警、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受害人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张亚介绍了本次公开听证的目的和意义。承办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
我听了案件的情况,我觉得这次的案件其实不应该发生的,纯粹就是喝酒之后头脑不清醒的冲动,双方是同行,彼此之间都认识,且张某主动赔偿且情节较轻,王某也谅解了,对于不起诉决定我没有意见。

”
人民监督员、黄冈市作家协会副主席、团风县作家协会主席梅玉荣说道。

听证员们认真听取了案件介绍,就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向承办检察官进行了提问,侦查人员认同检察机关的拟不起诉意见,拟不起诉人认罪认罚。

“
老王对不起,我再次为我的冲动向你道歉,谢谢你能够原谅我。辛苦大家为我开这个公开听证会,以后我会知法懂法守法,这代价实在太大了。

”
被不起诉人张某向与会人员真诚地表示。

最后,张亚结合侦查机关办案员、值班律师的陈述和听证员的意见,对案件进行了释法说理、对听证会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办案就是办别人的人生,并不是所有犯罪嫌疑人都站在社会对立面,我们检察办案要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情同此心。本案中的张某此前无违法犯罪记录,与王某之间并无矛盾,此次案发是由于张某酒后行为失控、行为失范所致,主观恶性小,且也主动赔偿、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根据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张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既让他认识到法律的严肃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同时也可以帮助其更好回归社会,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

此次公开听证活动,既维护了司法权威,也有效地化解了同行熟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据了解,下一步,团风县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要求,践行“少捕慎诉慎羁”的司法理念,进一步促进公开听证、公开宣告常态化,切实将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