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推动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与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带头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于近日正式启动运行检务保障公物仓,这也是辽宁检察机关首家固定资产公物仓。
固定资产公物仓是将各部门闲置、低效运转、可修复性使用的资产进行统一管理、修复利用、调剂共享的运作平台,通过建立部门间资产调剂机制,推进固定资产共享共用,进一步实现资源的经济节约、充分利用、集中共享。
经过前期收集整理,沈阳市检察院公物仓现有各类办公用品200余件。计划财务装备处将各部门闲置、低效运转资产集中调剂使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处置。此举对于实现资产共享、循环使用,加强集约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沈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为在实地指导固定资产公物仓具体工作中指出,检务保障工作既要着眼大局,更要注重细节,需要不断提升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今后公物仓运行中,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拓宽服务范围,扩展资产类别,拓宽使用渠道,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
沈阳市检察院将不断完善资源共用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配置效率,推进检务保障工作标准化、精细化发展,引导全体干警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推进文明节能的机关文化建设,以良好的检察文化氛围凝聚思想共识,使节约、文明新风尚成为全体检察干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