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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检察公益诉讼让公交站台“靓”起来
时间:2021-04-16  作者:  新闻来源:塔城地区检察、塔城市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公交站台虽小,却是一个城市的门面。

近日,塔城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部分公交车站台垃圾箱垃圾未及时转运清理,大包的生活垃圾堆放在公交车站台周围,并散发着垃圾的腐臭味。

不仅影响了市民出行环境,更影响市容市貌。
该院在充分调查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就如何维护好市容环境卫生作为办案的首要目标,把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依法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建议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依法依规对本辖区违规在公交车站台倾倒生活垃圾行为作出处理,并建立环境卫生保护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
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人员清理公交车站台垃圾,实行定人、定岗持续加强对市容环境的巡查监管。
并联合该院、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微信群、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行为习惯,积极营造全民参与城市治理、爱护公共环境的良好氛围。

通过大家共同努力公交车站台变得焕然一新。

“感谢你们检察官替百姓办实事,公交车站台垃圾问题已经困扰我们好长时间了,如果没人管理,到了夏天,出行环境更让人担忧。现在好了,公交车站台又重新‘靓’起来了,”一位乘车的阿姨说到。
在今后的工作中,该院将持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机关的协调配合,在市容环境卫生公益保护中形成合力,使工作成效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并适时开展整改效果“回头看”,防止反弹回潮,切实维护市容环境,为群众出行提供更加舒适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