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统一执法司法理念,4月28日上午,汉阳区检察院举办侦诉审辩“同讲一堂课”案例研讨活动。

伴随着通信技术和网络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新型媒介手段、网络平台等成为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行为的工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日益猖獗,呈现逐年高发的态势。作为一种典型的“非接触性犯罪”,电信网络诈骗种类繁多,样式新颖,极具隐蔽性和迷惑性,在客观上给司法机关打击犯罪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汉阳区检察院召开此次案例研讨,通过“英雄所见”主旨演讲环节和“行成于思”问题探讨环节就“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下游犯罪”的相关问题研究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式解读。
“英雄所见”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发展态势如何?又面临着怎样的证据收集和侦查困境?
实践中,对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定罪量刑存在哪些难点?
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下游犯罪如何认定?存在哪些争议?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在法律上是如何适用的?


“行成于思”
“刚刚提到了电信网络诈骗的衍生犯罪,也就是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下游犯罪,那么在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下游犯罪中的“明知”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普通共犯中的“明知”,是否应该有所区别呢?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关的下游犯罪中的明知怎么来理解和认定呢?”
“其实电诈衍生犯罪还有比较重要的就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那么针对帮信罪的构成要件"情节严重"应该如何把握?如何既不扩张帮信罪的适用范围,又做到不枉不纵?各位有什么看法?”
在随后的“行成于思”环节,汉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瑛作为主持人提出问题,将讨论引向深入,4位嘉宾分别站在警察、检察官、律师、法官的角度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以自然融入的现场感、激烈交锋的碰撞感,为实务界、理论界和社会大众提供了一种探究电信网络诈骗的多维视角。

聆听“四人谈”之后,现场观摩同志表示思考很多、收获很大。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何荣功
他从社会结构性变迁背景下刑事法制面临的新问题,电信网络诈骗的共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区别,电信网络诈骗的治理形势政策等三个方面发表观点,对现场的发言和讨论作了点评。

武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柴瑶
她表示,此次案例研讨不仅提高了大家学习法律理论知识和最新法律法规的积极性,也培养了运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开拓了思维。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常态化开展,同时也希望青年同志能够勇于思考,善于思考,从中收获,并转化成调研成果。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李世军
他强调,要坚持同研共商,推动案例研讨常态化,把案例研讨作为“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的落实举措,作为“抓落实、求极致、提素能”的有力途径,作为“转理念、强品质、促提升”的重要平台,真正做到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要坚持齐抓共管,凝聚打击电信网络犯罪有效共识,采取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着眼解决侦查、批捕、起诉、审判以及辩护等环节存在的认识分歧和实践难点,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办案标准,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要坚持“靶向治疗”,促进社会治理精细化,进一步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及时发现和总结案件暴露出的社会治理漏洞,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检察建议,积极促进完善打防管控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建设,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法治智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