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乌鲁木齐新市:对“毁绿建景观”说“不”!
时间:2021-05-08  作者:  新闻来源:乌鲁木齐新市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树木能够改善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质量。
树木和绿色植物不断地进行光合作用
消耗二氧化碳、制造新鲜氧气
因而人们把树木和绿色植物比喻为
“氧气的制造厂”“新鲜空气的加工厂”

“2006年小区开发时,这些树都保住了,给我们带来美好的生活环境,今天2021年4月14日,一个可悲的日子,我们的家园被如此破坏!希望政府严惩凶手,还民众公道。”“我们小区和平渠两旁的树木被砍伐了,好心疼啊。曾经高矮参差错落,枝条摇曳舒展,天然自由的美不复存在了。”看到小区业主在今日头条中对小区树木被砍伐的反映,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来到该小区,对群众反映的小区树木被擅自砍伐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
 
经走访发现,小区的施工现场虽已被部分清理,但还是留下明显绿植被砍的痕迹,仍有部分被砍伐树干遗留在现场,绿化带内露出黄褐色的土地。经调查核实,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与一园林公司签订了景观提升工程合同,该园林公司在2021年4月12日至14日对小区实施景观提升工程的过程中,未进行审批砍伐了该小区内的杨树、柳树、火炬树共计32棵,导致小区居民怨声载道,小区环境被破坏。

检察院认为,该园林公司未经审批砍伐树木行为严重损害了小区绿化环境,破坏了城市生态资源。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全面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查处擅自砍伐树木的违法行为;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查处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加强对居住区附属绿地负有管理与养护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责任缺失的单位及时进行纠正、教育,杜绝擅自砍伐树木情况再次发生。
行政机关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依法履职,目前,对上述违法行为已立案,案件正在办理中。
 
针对小区树木被砍伐,小区绿化环境频频遭遇破坏的行为,检察官在辖区内绿化覆盖率较高的小区进行了专题法律宣传。告知大家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居住区绿地也是城市绿地系统的一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必须经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及其他绿化义务,爱护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并有权制止和举报破坏城市绿化以及绿化设施的行为。同时呼吁小区居民共同监督物业及社区履行城市绿地的管理与养护责任,携手保护我们身边的生态绿。
 

该案的办理是该院认真履职,心系群众的具体体现,是平息社会舆论,积极处置舆情的有效措施,是保护小区绿化,维护生态环境的有力手段。下一步,检察院将积极跟进该案办理情况,更加关注百姓生活,加强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同时做好释法宣传工作,与行政机关共同守护好辖区环境,为维护辖区生态环境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