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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福建古田:公开听证护航民企健康发展
时间:2021-06-10  作者:  新闻来源:古田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针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决定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依法审慎办理涉民营企业人员犯罪案件。

综合全案审查情况,承办检察官拟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8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陈厅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案件当事人、企业负责人、承办民警等参加听证,并特别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阐明对黄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审查结论和法律依据。与会人员针对案情、证据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和理由进行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表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在企业经营中起到关键作用,为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
6.8
听证会现场
办案人员介绍案情
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钟冬季
省人大代表
通过本次听证会,进一步感受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护航民企发展的工作力度。
余惠蕊
听证员、县妇联主席
通过这次听证会,不仅让群众以直观、生动的方式了解法律法规,更让公平正义“看得到、听得见”。
余素煌
听证员、县政协社法委主任
检察听证体现司法温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魏书城
听证员、县医院副院长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很有意义,对于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意见,我非常赞成。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近年来本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情况,指出双方因琐事引发口角纠纷,一时冲动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占比50%以上。引导大家遇事学会换位思考、克制情绪,否则就会出现“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悲剧。此外,针对企业规章制度,作为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执行,企业管理层也应进行大量宣传和讲解,认真组织岗前培训,以便更好地落实规章制度,避免因制度执行问题引发矛盾。

此次听证会,是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