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全案审查情况,承办检察官拟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2021年6月8日,古田县人民检察院陈厅检察长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及案件当事人、企业负责人、承办民警等参加听证,并特别邀请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旁听。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情况,阐明对黄某某故意伤害案的审查结论和法律依据。与会人员针对案情、证据以及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决定和理由进行充分讨论。听证员一致表示,该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鉴于黄某某自愿认罪认罚,积极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且在企业经营中起到关键作用,为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同意检察机关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双方当事人均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并当场握手言和。
6.8

听证会现场

办案人员介绍案情

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

钟冬季
省人大代表
通过本次听证会,进一步感受到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护航民企发展的工作力度。
省人大代表

余惠蕊
听证员、县妇联主席
通过这次听证会,不仅让群众以直观、生动的方式了解法律法规,更让公平正义“看得到、听得见”。
听证员、县妇联主席

余素煌
听证员、县政协社法委主任
检察听证体现司法温情,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听证员、县政协社法委主任

魏书城
听证员、县医院副院长
此次公开听证会是古田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之一,很有意义,对于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意见,我非常赞成。听证员、县医院副院长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近年来本院办理的故意伤害案情况,指出双方因琐事引发口角纠纷,一时冲动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占比50%以上。引导大家遇事学会换位思考、克制情绪,否则就会出现“打赢坐牢,打输住院”的悲剧。此外,针对企业规章制度,作为员工应当严格遵守执行,企业管理层也应进行大量宣传和讲解,认真组织岗前培训,以便更好地落实规章制度,避免因制度执行问题引发矛盾。
此次听证会,是古田县人民检察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的具体举措,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