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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晋安:全省首份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让关爱不再缺位,帮助“问题儿童”重返校园
时间:2021-06-22  作者:  新闻来源:晋安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我的孩子从小很乖很听话,小时候还经常会买食物去喂流浪的猫猫狗狗,小学时候学习很好,还会弹吉他,到初一都还是生物课代表。我和他爸爸离婚以后,每周都有接他和我一起过周末,到去年2月开始我就基本没有见过他。”一位母亲从甜蜜的回想转而陷入又焦虑又难过的状态。

声音开始急促起来,“电话联系到他都说有事,周末也再没有来过我家,我一忙对他关心确实少了。这次接到学校电话真的不敢相信,我感觉天都要塌了。”静悄悄的会场上传来哭泣声,哽咽声中断断续续的话语传来。“我和他爸爸没有读过什么书,我们真的很需要帮助,请你们帮帮我的孩子,不要放弃他,让他能够继续上学。”
 



2021年6月11日,在小松即将年满14周岁的前一天,福州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一场特殊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暨“检察长训诫会”。原来这个话语无比焦虑的是小松的母亲,在小松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和他父亲离婚了,小松由父亲抚养,跟随父亲和奶奶共同生活。

何曾想一个不满14周岁的孩子在短短几个月间的变化到底会有多大?小松的学校给我们提供了一串数据:2020年9月至2021年4月,在校读书的小松,累计恐吓、敲诈勒索同学5次,顶撞、恐吓老师3次,打人10次,参与盗窃1次,持刀抢劫并割伤他人手臂1次(未达立案标准),违规骑电摩被提醒4次、多次吸烟被提醒、警告仍不改正,在校内打牌,其他违反校规如纹身、仪表不整等4次……

屡次违反校规校纪,甚至发生了“临界犯罪”行为,小松对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安全都产生了严重威胁。为了引导孩子回归正途、弃恶向善,学校穷尽了各类教育手段,包括多次谈心谈话收效甚微,也曾多次联系小松父亲希望到校沟通协调提出解决办法,但却被屡次拒绝。最后,学校为和家长约谈而不得不通过派出所强制传唤其监护人。在经过强制传唤及多次与家长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学校想到了寻求国家公权力帮助。


全省首份联合制发“督促监护令”
依托全省首家未成年人
综合保护中心因人施策、合力督促

“督促监护令”是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发文推广,旨在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时,针对性督促监护人有效履职,推动解决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难点问题,促进落实家庭保护责任,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避免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
 



2021年4月,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检察院等11家与未成年人有特殊关系的职能部门联合会签《关于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各职能部门在充分履职、加强协作的基础上,推动实现未成年人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权益的社会综合保护。

2021年6月1日,全省首家统筹整合区直相关部门、社会组织等力量,探索构建涵盖社会调查、观护帮教、社区矫正、监护干预、未成年人救助等工作在内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在晋安区挂牌成立,中心帮助的正是小松这种类未达刑事责任年龄而不予刑事处罚、区属校园内有“临界犯罪”和屡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及其他需要帮教、救助的未成年人,以及小松父母这类在未成年人家庭中存在监护缺失、需要制发《督促监护令》和指派社工监督未成年人家庭履职的。小松家庭也成了中心帮教、救助的第一个“一对一”帮教家庭。
“督促监护令”颁发会暨“检察长训诫会”

晋安区教育局在接到小松学校的请求后,向检察机关发出了“联合行动信号”。6月11日,在小郑年满14周岁的前一天,由检察院、公安局、教育局、学校、社工组织及家庭教育指导师共同参与的“督促监护令”颁发会和“检察长训诫会”在检察院召开,由晋安区人民检察院陈喆检察长亲自颁发了全省首份由检察机关、教育部门等不同主体联合制发的“督促监护令”,共同向小松的监护人发出。

起承转合
又严管又厚爱的训诫

“作为监护人的家长未尽监护职责,孩子犯错起源于家长监护的严重失职。孩子在校学习更多的是学习知识,而孩子人格的塑造,家长是需要承担起重要的教育引导职责。14岁的孩子正值青春期,也是人生的转折点、关键时刻,家长的陪伴和潜移默化的以身作则很重要。家长要真正学会了解孩子想什么、为什么,掌握更科学的教育引导的方式方法。最后,也是孩子妈妈焦虑的问题,我们合力帮你解决。”训诫会上,晋安区检察院陈喆检察长语重心长的话,让大家都陷入思考。
陈喆检察长介绍,这次颁发督促监护令后,会由晋安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社工组织和福建省心理援助协会的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小松的监护人提供强制亲职教育。

校、检、社形成多维联动促改的工作合力。监护人多学、多问、多花心思,在社会的支持下,让小松能够迷途知返。训诫会上,教育局的领导也就小松学校掌握的一些情况向监护人进行了核实,并对家长未能及时掌握小郑交友信息、生活习惯、主要社会行为等提出了相应的纠正意见,并希望在小松的本学期学习生活中做好陪护,避免其在校学习及开展行为矫正过程中出现应激反应。校方和老师也对小松回归校园表示了欢迎,希望接下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让他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都有一个愉快而崭新的开始。
 
小松的父母在训诫会上作了认真表态,一定全力配合做好孩子的行为矫正工作,配合做好强制家庭亲职教育。小郑本人也表态想继续完成好学业,努力改变成为一名思想上进、行为端正、人格健全、对社会没有危害的人。

 
观看法治教育片《同桌的你》

训诫会结束后,小松及其父母还共同观看了法治教育片《同桌的你》,并接受社工和家庭教育指导师针对亲子缺乏有效沟通,父母对学校告诫和孩子心理健康不够重视等问题的帮助。指导师结合督促监护令有针对性地提出亲子谈话记录共同签名、每周定期向司法社工汇报监护情况、带孩子清洗纹身注重仪表及摈弃不良习惯、引导谨慎交友、共同学习法治教育视频等七个方面的专业指导,为后续提供“一对一”固定观护帮教做足充分准备。

TIPS:

强制亲职教育:核心主张国家是儿童的最终监护人,如果父母不能监护好孩子,国家有权力,也有责任对父母的监护权进行干预。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放任未成年人有严重不良行为的,由公安机关对未成年人的父母予以训诫。

《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在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中,可以根据家庭教育相关情况,责令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教育能力。

要加强与公安、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和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衔接配合,通过部门合作、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等,引导多方力量积极参与,发挥合力优势,提升督促监护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