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论坛围绕
“红色基因传承,检察理念创新”
开展研讨——
现场直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王 旭
《习近平法治思想鲜明时代性》
王旭认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走过百年风华,再出发、再启航的行动纲领,是立足新阶段新格局的具体举措,是解决新问题新挑战的有益实践。他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就检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执行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建议。
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劲松
《红船精神指引下嘉兴检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索》
杨劲松指出,嘉兴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三个自觉”,做实“四个坚持”,做到“五个始终”,建成全省首家检察政治教育基地—“红船精神”检察教学基地,联合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党建联建机制,自主研发“案件码”“证据通”等一批数字化应用成果,连续9年获评市委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等奖。
杨劲松
《红船精神指引下嘉兴检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索》

上海市黄浦区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杨 璎
杨璎表示,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积极传承“红色基因”与初心使命,努力打造“党旗红引领检察蓝”的品牌,探索“一支部一品牌”活动,推动“一流党建引领一流业务”,探寻检察职能优化合理进路,在检察履职、服务社会治理与文化传承的过程中践行基层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杨 璎

陕西省延安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刘惠生
刘惠生表示,延安精神与红船精神、长征精神、井冈山精神等一起,铸就形成了伟大的建党精神。弘扬延安精神、传承红色基因,是坚定能动检察政治方向的源泉,是坚守能动检察为民初心的根本,是坚持能动检察发展要求的需要,是夯实能动检察队伍根基的保证。

代表交流发言
来自北京、上海、重庆、江苏、浙江等地的10位论文作者分别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法律监督理念的更新”两大议题开展专题研讨。


颁奖仪式
据了解,本次“红船精神检察论坛”共收到论文178篇,经过初审及匿名终审,共评选出一等奖3篇,二等奖5篇,三等奖8篇。
红船精神检察论坛获奖名单
一等奖(3篇)
1.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高磊:《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自觉——以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为视角》
2.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 陈理平、范文欣:《梁柏台检察工作和检察思想研究》
3.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张伟:《法律监督即诉讼监督——“法律监督诉讼论”之提倡》
二等奖(5篇)
1.浙江省嘉兴市检察院杨劲松:《红船精神指引下嘉兴检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探索》
2.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检察院沈威 、陈凯明:《比较视野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沿革与发展研究── 以两岸检察制度改革比较为切入点》
3.高检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季美君、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徐旭、浙江省台州市检察院赖敏娓:《刑事检察精准监督的理念及其实现路径》
4.浙江省金华市检察院钟瑞友:《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人民检察制度理性及其现实启示》
5.上海市黄浦区检察院贺卫:《企业犯罪刑事合规检察监督的实践探索与机制构建》
三等奖(8篇)
1.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张晓东:《以“红船精神”为引领树立法律监督新理念》
2.上海市社会科学院陈玲:《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检察改革理论》
3.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陈伟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内在逻辑与基层实践路径》
4.重庆工商大学胡婧、张琨蓓:《维护公共利益抑或实现法律监督:行政公益诉讼目的之正本清源》
5.安徽省淮南市检察院朱新武、靳良成:《基层检察权运行的逻辑展开》
6.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征汉年、王小刚:《人民检察史视野下公益诉讼制度发展历程与启示》
7.重庆市永川区检察院张福坤:《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历史变迁与时代内涵》
8. 浙江省衢州市检察院课题组:《法治化营商环境语境下化工企业预防性刑事合规制度构建的探索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