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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这场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有点“燃”!
时间:2021-07-27  作者:  新闻来源:通山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提升青年检察干警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促进成长成才,7月22日下午,通山县人民检察院开展青年干警案例研讨会活动。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利出席活动并做指导。活动由该院检务督察专职人员程修颖主持,全体青年干警参加。

本次研讨会选取了一起具有争议的真实案例,案例以证据列举的形式呈现,参会干警针对给出的证据,围绕事实叙写、证据审查分析、定罪量刑等方面依次进行发言。




 
“行为人李某某、陈某某仅仅是出于‘哥们义气’对李某甲进行殴打,此时该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教训一顿是主要目的,并非以暴力控制或暴力威胁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在本案中,陈某三人对李某甲实施殴打,然后搜身,并对李某甲摩托车进行搜查,拿到了李某甲的手机。这个过程,在客观方面确实与抢劫非常相似。但是我们应该辨析二者主观方面的差异,避免客观归罪......”

“本案起因很明确,行为人目标明确,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主、客观要件......”

“......本案中的手机就是电子信息存储设备,行为人将手机拿去翻阅、检查、搜查,是非法搜查行为的一种表现......”

“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搜查罪”“不构成刑事犯罪”……不同观点的激情碰撞,引导大家发散思维,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事实,弥补知识短板,充盈知识体系。
 
“这次的案例选的很好,虽然案件很平常,但是具有争议性,大家都能够用心去准备,通过‘以案说法’互动切磋、智慧碰撞,切实达到了以研讨提素能的目的,引领了青年干警全方位、多角度思考相关法律理论和实务知识。”听完青年干警的发言后,陈利检察长进行了点评,对青年干警们主动思考和热烈研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该案的焦点发表了个人意见。
 

最后,陈利检察长寄语青年干警,要不忘检察初心,有朝气、锐气、虎气,争优创先“比学赶超”,争做检察业务全才。同时,就如何开展好案例研讨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

拓宽案例选题
要认真研究学习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拓宽研讨案例选题,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范围覆盖,使青年干警通过研讨会多接触自身工作领域外的案例,全面了解检察工作,弥补单一技能短板,促进自身素能全方面发展。

创新研讨方式
要不拘泥于讨论交流的形式,可以采取辩论会、模拟庭审、模拟检委会等多种方式,邀请各领域人士参加活动,扩大研讨效果。用好“检答网”,在案例研讨中遇到的疑惑可以登录问询,以平台为载体,努力提升自身学习应用能力。

加强组织领导
要以“青年干警成长工程”为载体,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院党组领导和政治部指导下定期开展,院党组为“青年干警成长工程”提供各项条件,由班委会具体负责组织承办。

做好成果转化
要以充分发挥青年干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一次次的案件研讨中激发青年干警自觉加强政治学习,促进政治能力建设与业务能力建设“双提升”,真正把案例研讨办成培养人才发现人才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