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政治说办案 以案例讲故事
大学习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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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不同部门的三名业务能手走上“讲台”,分享他们的办案故事,畅谈关于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所思所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准确适用
及时变更

第三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 杨怀忠
我分享的是2018年办理的一起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案件中陈某驾驶轿车碰撞骑电动自行车的郭某,造成郭某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后陈某驾车逃离现场,并于当日向警方投案。承办人依职权对陈某进行羁押必要性立案审查,向办案部门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办案部门采纳变更强制措施建议,将陈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最终,被告人陈某以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该案被最高检评选为“2018年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我的工作中,就是要将“少补慎诉慎押”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诉讼环节、每一位检察官办理的每一个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中。
充分发挥
检察职能
检察职能

第五检察部员额检察官 赵文庭
2018年,被告人刘某某、方某某以哄骗、引诱、恐吓、威胁、殴打等形式,将多名未成年少女及幼女控制在鼓楼区某单元,诱骗签署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协议,为她们制作假身份证后,安排她们去多家夜总会陪酒并以此牟利。我院在批捕阶段引导公安机关对案件准确定性,追加罪名;在审查起诉阶段继续追加罪名、追诉同案犯;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关注案件背后的行业治理问题,以检察建议助力社会治理现代化。我认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检察主导责任,准确定性犯罪,对存在漏罪、漏犯的及时追罪、追捕,追诉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同时还要关注案件背后的行业治理问题,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职能部门规范执法,注重延伸办案效果。
另一种正义


综合业务部检察官助理 何靖靖
20年前小朱的父亲被他人故意伤害致死,犯罪嫌疑人一直在逃,2020年9月,犯罪嫌疑人终于落网。我们发现小朱一家至今未获得赔偿,且负债累累,于是我们主动联系、协助申请、积极协调,为小朱争取到十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接过救助金的那刻小朱流泪了,我确信,小朱感受到了我们的办案温度。如果说一纸公正的判决是一种形式的正义,那么这10万元的救助金则是触及她心灵的实质性,即使不能磨平她和她的家人因此受到的苦难,但却能让她感受到法律的温度。检察人的另一种正义,这种正义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真正想人民所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就是我们检察人的快乐源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