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福州鼓楼:召开“醉驾”案件整改暨“大学习大讨论” 活动座谈会
时间:2021-10-18  作者:  新闻来源:福州鼓楼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习大讨论”活动,10月13日,鼓楼区检察院召开“醉驾”案件整改暨“大学习大讨论” 活动座谈会。
会上,鼓楼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林丹红通报了鼓楼区检察院现阶段“醉驾”案件办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长鄢桂发就规范办理“醉驾”案件的重要性进行强调,办案中要提高自律意识,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复杂疑难案件及时提交检委会进行充分论证,以“求极致”的标准,提升检察工作质效,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主任及员额检察官代表、检察官助理代表就规范办理“醉驾”案件分别发表了各自的认识和感想。

“虽然醉驾案件的证据材料相对简单,但是其多发且与当事人生活息息相关,更值得我们去重点关注。”

“对于量刑方面除了血液酒精浓度,应该充分考虑驾驶距离,车上乘员等因素。”

“要充分发挥检委会及代表委员监督作用,让醉驾案件办理公平公正公开。

....
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就下阶段“醉驾”案件办理提出了六点要求。

一坚持对案件进行全面实质审查

全面审查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情节、后果、社会危险性和主观恶性等情况,落实“醉驾”案件审查提示制度,切实提高证据审查水平与办案质效。

二持续加强案件审核把关程序

严格、细化拟作不起诉的案件的审核程序,并实行“三个一律”。成立专业检察官联席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或在法律适用上有重大争议等五类案件一律提交联席会研究讨论,强化案件监督效果。

三提升检委会议事决策质效

规范检委会议题提交审批、会议讨论程序、文书规范要求等事项,建立委员轮流重点阅卷机制,从以个案审议监督为主逐步向研究同类情形把握、类案分析报告等方向拓展延伸,更好发挥检委会核心业务决策功能。

四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

建立“常规抽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交叉互评”相结合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在每年开展常规案件质量评查的基础上,定期对作出不起诉处理决定的案件全部开展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深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将评查结果与检察官业绩考评、评先评优、纪律惩戒等工作相结合。

五严格落实办案衔接制度

对作出不起诉处理的案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做好“刑行衔接”“纪法衔接”,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没收违法所得的,及时提出检察意见,并跟踪处理结果。

六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将不起诉案件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健全办理不起诉案件的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拓宽廉政问题发现渠道,加强数据分析,适时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座谈交流,掌握案件质量情况。


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  

以加强内部监督为主线,

以完善办案机制为重点,

切实强化案件风险防控,

努力提升办案质效、增强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