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调查发现南沙辖区内存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如下:
销售环节


01部分商户提供加装、改装服务,违反国家关于电动自行车车速限制的规定,通过技术解码违规提高电动自行车车速至25km/h以上进行销售。
02部分商户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在时速超过15km/h时没有提示音。
03部分商户在商铺内没有张贴禁止拼装、非法改装的宣传标语。
通行环节


01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非法私自加装雨棚、儿童前置座椅,不仅干扰驾驶员视线,也易与其他车辆发生刮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02驾驶员、后座儿童未佩戴安全帽。
停放环节

01部分电动自行车户外停放区域设置不合理,部分电动自行车随意停放,占用盲道。
02部分居民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居民住楼的公共门厅、楼道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和禁停区域。
03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界线设置模糊,与非机动车、摩托车等停放区域混淆,未进行有效防火隔离。
04部分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未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05高层建筑未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安全宣传栏。
充电环节

01部分小区、临街商铺存在私拉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情形,如插线板被拖拽到室外的地面上充电;甚至存在从二、三楼拉线到一楼进行“飞线充电”的现象。悬挂在空中电线、插线板经长期风吹日晒雨淋容易易漏电、起火,存在安全隐患。
02将充电器放置于安全帽中充电。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
下一步,南沙检察将对调查结果进行深入梳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力量守护城市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