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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楼:“四合一”保护知识产权 服务创新驱动发展
时间:2021-11-08  作者:  新闻来源: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 【字号:大 | 中 | 小】
11月5日,鼓楼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伟带队参加福州市检察院举办的“一部门一特色”“一院一亮点”创建活动,就我院“‘四合一’保护知识产权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亮点工作进行开题立项。

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发展是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任务。

去年底,最高检组建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并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富有责任使命、具有独特优势、需有更新作为。

今年,鼓楼区党代会提出了全力打造现代化国际城市“最美窗口”的目标,更加注重把科技创新作为助推新一轮大发展的强劲引擎。
作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鼓楼区检察院将紧紧把握这一职能特色和试点优势,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创新机制、形成合力,努力以知识产权“四合一”保护力度契合创新驱动发展的高度。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鼓楼区检察院创新工作机制,深度融入知识产权领域社会综合治理,努力解决创新主体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更好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取得新成效。

一着力提升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试点以来,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呈现大幅增长,受理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案件48件131人,人数同比增长179%。重点关注商标、商业秘密等事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行提前介入全覆盖,加强对网络游戏“私服”侵犯著作权等新型涉知识产权案件的引导侦查,确保案件顺利突破。首次采用专家听证方式,听取专家关于商业秘密“非公知性”认定的意见,辅助办案决策,为案件公正办理提供重要参考。

二深入推进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
建立“一手册、一清单、一平台”告知制度,探索本土企业当面告知、涉烟案件行政机关代为告知等举措。

将试点工作与公开听证、认罪认罚从宽、检察建议等相结合,在维护企业权益的同时,帮助其追赃挽损、消弭矛盾纠纷,促进程序性试点向实体权益保护的拓展。

办理的唐某亮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工作典型案例。

三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针对假冒食品药品等犯罪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问题,探索知识产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3人。

实行“一案三查”,即审查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是否存在民事检察监督线索,是否存在行政机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在办理一起假冒洗衣粉案件中,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4件,发现民事支持起诉线索1件,综合履职守护千家万户日用品安全。

四建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

与鼓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鼓楼区文化执法大队分别会签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合作协议,在信息互通共享、案件会商协作、多元化治理等方面加强合作,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共同推进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衔接。

下一步,鼓楼区检察院将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机制,

立足办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质效,

促进提升知识产权领域社会治理,

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四合一”保护格局,

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