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图片新闻
图片新闻
福建宁德:陈良华检察长带头走进法院、公安宣讲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时间:2021-11-09  作者:  新闻来源:宁德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精神,准确把握党对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新要求,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支持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良好氛围,按照市委贯彻意见的部署要求,两级检察院在全市司法、行政执法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大宣讲”活动。11月2日至4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良华带头先后走进市中级法院、公安局宣讲解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拉开活动帷幕。

宣讲中,陈良华以《提高政治站位 强化法律监督 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为题,从“中央法律制度建构、检察机关宪法法律地位、执法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文件要求的主体”四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中央制定出台《意见》的历史背景及重大意义;从“总体要求、服务大局、监督内容、队伍建设、组织保障”五个方面详细解读了《意见》的主要精神和19条措施的亮点内容,通报了我市贯彻落实《意见》的基本情况,并就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

一要在协作配合上多沟通,形成合力

长期以来,法院、公安给予检察机关大力支持,形成了很好的工作对接、衔接机制。在贯彻落实《意见》中,要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目标导向,进一步拓宽协作配合的广度、深度和精度,建立完善常态化数据共享、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案件会商机制,多沟通、多协调,共同解决好司法实践中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形成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工作合力。

二要在同堂培训上多探索,达成共识

《意见》明确建立了检察官与法官、警察、律师同堂培训的制度,对统一司法理念和执法尺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要积极探索开展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同堂培训,通过业务培训、学习讲座、岗位练兵等活动,查找并补齐弱项短板,形成共同的司法理念和执法标准,助推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三要在争取支持上多会商,携手推进

《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保障和配合机制,包括党委、人大、监委、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执法等支持配合的一些内容,还强调了经费保障、办案业务装备建设、案件信息共享、基层基础建设支持保障等政策要求。这些政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法律监督工作的高度重视,要携手推进、争取支持,把《意见》惠及司法的政策真正落实好、落到位。

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明亮表示:《意见》的出台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是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司法不公现象的重要制度保障,法院将积极会同检察机关等相关政法单位,推进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改革和建设工作,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继续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沟通交流,严格按照司法解释、“两高”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宁德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胡楠表示:公安机关要站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落实《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刻认识公检“两家”共同的职责使命,树牢法律职业共同体意识,全面加强日常沟通联系和协作配合,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共同提高办案质量和检察监督质量,达到双赢共赢的监督效果。同时要广泛宣传《意见》,切实提升知晓率和支持度,为促进公正执法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为进一步推动《意见》各项要求落地落细,市检察院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开展贯彻落实《意见》“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个专题汇报、开展一次集中宣讲、掀起一轮学习研讨、举办一期专题辅导、制定一套贯彻措施、组织一场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