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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娘舅”,有爱、有担当!
时间:2022-02-28  作者:  新闻来源:山东聊城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检察机关要做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要真严管、真厚爱。”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二届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上强调。至此,“老娘舅”一词在社会流传开来,民营企业家们都知道了,自己不仅有“娘家人”,还有“老娘舅”。

检察机关如何当好“老娘舅”这个角色,将履行检察职责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有机统一、深度融合?这是山东省聊城市检察机关一直以来服务大局的积极探索。

一份文件,擘画营商环境施工图

“我们必须主动融入,全面履职,为聊城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2021年3月29日,聊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富彬在接受《聊城日报》记者采访时诚恳地说。


4月7日,一周之后,《聊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落地生根,《意见》不仅从用“四大检察”夯实聊城营商环境的四梁八柱,更从15个维度对民营经济进行覆盖式的保障,“老娘舅”用心之良苦可见一斑。省检察院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政法委书记先后给予肯定。

“聊城市院在服务营商环境上切入点、着力点较为科学、可行,望狠抓落实见成效。”省检察院陈勇检察长的鞭策为聊城“老娘舅”注入无穷的动力——

聚焦“新时代兴聊十大工程”等重点工作,聊城“老娘舅”相继出台服务保障“六个奋力突破”、服务保障省市级重点项目等5个实施意见,确定 20方面80项具体措施。其中,《服务保障营商环境实施意见》《服务保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意见》在全省推广;

聚焦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聊城“老娘舅”与聊城市河长办会签“河长湖长+检察长”机制落实意见,与市位山灌区管理服务中心签署《关于加强涉灌区司法协作配合的工作意见》,明确线索移送、调查取证等5项工作机制,对14类涉河湖违法犯罪行为重点打击;


一年来,聊城“老娘舅”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发布典型案例6个,与公安机关专项清理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128件,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1件,涉企案件“绿色通道”打通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最后一公里”。

一个站点,架起检企对接连心桥

阿胶是东阿的支柱产业和靓丽名片。


针对地标性品牌“东阿阿胶”被侵权事件多,全县104家中小微阿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欠缺、维权意识薄弱等问题,身为“老娘舅”,东阿县检察院先后在东阿阿胶集团、东阿县阿胶行业协会设立“阿胶品牌保护检察服务站”, 并联合市级“老娘舅”开展送“典”进车间系列活动,为职工讲授民法典知识;在办理姜某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案中,东阿“老娘舅”推动追赃挽损,最终促成姜某某等人赔偿权利人50万元并取得权利人的谅解;针对此案的综合性问题,东阿“老娘舅”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咨询和建议,该案例被评为“山东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精品案例”。

服务站的成立增强了检企联系,通过打击侵权、保护创新,为企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该做法先后被聊城市委办公室、《山东法制报》、《聊城日报》以及省、市检察院微信公众号等转发推广,并获评聊城市法治为民办实事十大项目。2022年2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2022年第4期《求是》杂志刊文中引用此事例给予肯定。


一个团队,筑牢知识产权“防火墙”


成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是聊城“老娘舅”为知识产权保护构筑起的一道“防火墙”。2021年,聊城市检察院与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会签了《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中刑事司法保护问题的意见》;作为全省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试点单位,临清市检察院与市检察院同步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团队,刑事、民事、行政的“三合一”办理,大大提升了本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质。


被告人徐某等人未经注册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又将该种商品出售,获取非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吸收犯,前行为是吸收行为,后行为是被吸收行为。对此,临清市检察院依法变更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并提起公诉,法院判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情节和罪名均予以了支持;为减少被侵权企业的损失,临清市检察院通过给双方耐心讲解刑事政策,成功促成双方进行诉前调解,二犯罪嫌疑人赔偿该企业经济损失共计五十万元,并取得谅解。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两级“老娘舅”通过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帮助涉案民营企业解除讼累、合法经营,为更好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营经济发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2021年,聊城市检察机关加大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件24人,起诉26件47人。

一起案件,当好民营企业“老娘舅”

“正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我们综合考虑了犯罪嫌疑人主观恶性小、犯罪数额不高、涉案税款全额补缴的客观实际,为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企业职工的就业保障,最终作出不起诉决定。”阳谷县检察院检察官李冒星向笔者介绍刚刚办理的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阳谷县杜某经营一家民营建筑企业,为了解决进项税票不足的问题、规避疫情带来的困境,杜某在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36份,虚开税款50余万元。

案发后,杜某自愿认罪认罚,很快全额补缴税款;该企业之前没有纳税污点,提供就业岗位近百个,定期向社会、60岁以上老人捐款捐物,企业口碑很好。2022年春节前夕,检察官对该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将办案给企业带来的影响降至最低。

2022年2月9日,针对杜某公司财务制度、人员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检察官制发检察建议,并回访了解企业经营急需解决的困难。

“检察官不仅给我们‘看病’,还主动帮我们‘治病’,太暖心了!今后一定规范经营,努力回馈社会!”杜某在检察官回访时激动地说。

一份不起诉决定,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也温暖了群众的心灵。2021年以来,聊城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自觉能动履职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打击和保护并重,共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31件,对17家企业依法“从宽”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相关公司都已较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要努力成为全市一流营商环境的培育者、塑造者,依法办事的引领者、示范者。”聊城市委书记孙爱军是这样要求的,聊城“老娘舅”也是这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