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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助力“三个管理”
时间:2025-11-17  作者:朱秀斌 赵春 王宏宇  新闻来源:中国检察官网 【字号:大 | 中 | 小】

南京江北新区检察院坚持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为抓手,通过分析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重要业务态势,明确主攻方向,找准问题症结,补足业务短板,调配院内资源,实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近年来,2件案件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7件案件入选省、市检察院典型案例,检察工作多次在省、市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等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110余次。

一、抓好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强化对业务管理的宏观管理

一是以检委会为平台开展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江北新区院将办案质效分析研判作为检委会的事项议题之一,以检委会集体智慧“定方向把全局”,进一步升格会商会为检委会扩大会议,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在案管部门分析办案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通过对履职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发现检察业务运行的整体性、趋势性、苗头性问题,找准影响检察办案质效的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

二是以办案质效分析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难点开展相关工作,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制定服务新区《行动方案》,开展“检察依法护企”等12项具体行动,做法被法治日报、检察日报报道,办理的环境监测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入选全市检察机关“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融入扬子江法务区建设,开辟150余平方米专门场所,协助市院建成“驻扬子江法务区综合履职中心”。争取市检察院率先赋予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与市检察院共建“知识产权检察服务站”,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2件24人,一件案件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三是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推动业务部门内部管理。江北新区院坚持运用“三个结构比”分析“四大检察”发展情况,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动态统筹监测“四大检察”履职办案情况,及时督促纠正监督履职“大起大落”“忽快忽慢”等明显不符合司法规律的情形,切实以业务管理助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事求是研究确定了“单设公益诉讼检察部、打通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壁垒、优化民事检察和行政检察职责设置”的改革试点方案,得到省院、市院党组的肯定和支持。2025年1-9月,该院“四大检察”结构比进一步优化,前三季度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等“非刑事检察案件结构比”占比为26.58%,较去年同期上升0.6个百分点,较去年全年上升3.36个百分点。

四是以办案质效分析研判抓实“管案”与“管人”的有机结合。江北新区院推动“三个管理”与从严治检、干部管理、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追责惩戒相结合,激发全体检察人员参与管理、接受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打造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为抓手,全面培养能办案、会办案、善办案的业务专精“多面手”。创办“三为学堂”教育培训平台,举办教育培训7期,邀请检察专门人才、检察岗位能手或资深检察官与年轻干警交流座谈、传经送宝,5名干警入选省院业务人才库,4名干警被评为高质效办案突出个人,1人在全省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荣誉,3人在全市民事检察业务竞赛中、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分别获得“业务标兵”“业务能手”荣誉,8名干警选入全市“108”人才方阵。

二、抓好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强化对案件管理的中观管理

一是助力案件繁简分流、科学分配。通过对近几年案件受理及办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在遵循司法规律、办案规律及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基础上,由案管部门在前置环节对案件进行繁简确认和分配过滤,“简案”即时收案、即时审核、即时流转,“繁案”转入专办通道重点审查办理。

二是助力对案件的流程管理。抓实全过程动态管理,加强对案件从受理、流转、办理、结案等各环节的全周期管理,推进完善重大监督事项办案程序,把好案件“出入口关”。一方面,严格执行“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和指定分案、变更承办人的标准和审批程序。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办法》,对同意移送单位撤回、退查不再重报、延期审理等高风险环节实施动态跟踪,通过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督促整改,推动办案程序规范化。2024年以来,针对高风险环节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6份,发送口头提醒474件次,整改完成率100%。建立“预警—整改—通报”递进监控模式,定期对超期办案、办案程序违法等严重问题进行监督纠正,实质化开展流程监控工作。2024年审结率86.1%,同比增加3.1个百分点;2025年前三季度审结率81.1%,同比增加1.2个百分点,有效防止盖板不办、超期办案、简案慢办等问题发生,防止形成“积案”“挂案”。

三是助力落实职权清单、强化办案实体管理。全面贯彻《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在办案质效分析中加入对全员办案量及办理案件类型的统计分析,通过提示函等方式,压实各类主体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2025年,江北新区院进一步细化各个办案环节落实司法责任的具体内容,通过流程、节点和程序控制,倒逼部门负责人加强案件审核把关和跟踪督促落实,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听取汇报和召集检察官联席会议,压实监督管理责任。

三、抓好办案质效分析研判,强化对质量管理的微观管理

一是推动做实办案环节的质量检查。通过对重点案件类型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易发多发问题的分析归纳,引导、提醒办案部门和办案检察官在案件办理相应环节和流程中随时进行自我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补正或纠正。严把文书质量关。每月随机抽查起诉书、审查报告等法律文书,重点核查事实认定、法律论证的规范性,通过典型案例通报、优秀文书展评等方式,促进文书说理从“形式合规”向“实质说理”转变。

二是推动做实对已办结案件的质量评查。注重统筹宏观办案质效分析,将分析研判发现的重大数据异常、类案问题或者办案质效不高问题及时转化为案件评查点,增强案件质量评查的“专业性”,确保个案精准监督、类案有效指导。每季度由检委会委员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诉判不一等重点案件开展质量评查,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共计对160件案件进行了质量评查,发现文书制作不规范、办案程序瑕疵、办案效率不高等具体问题67个,均已督促完成整改。

三是做好质量管理结果运用。对评查发现的瑕疵案件、不合格案件,在推动整改基础上,移送检务督察及政工人事部门,将司法责任制具体体现在对每一个案件办理、每一个检察人员履职评价过程中。探索外部机制线索创新,严格落实“应听证尽听证”要求,对拟不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分歧性案件实现听证全覆盖,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借助外部监督力量把好案件质量关,2024年以来完成检察听证143件次,其中院领导带头听证26件次,充分激发“群雁活力”。同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定期监督出庭应诉,监督办案程序规范性,切实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三是重视检务公开与社会协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以多种形式开展外部监督。2024年共开展检察开放日、案例讲述会等11场次,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等400余人参与监督,并提出宝贵监督意见,司法公信力获得显著提高,进一步推动了检察工作与社会治理互融共促。

(作者单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赵爱国 王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