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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如皋检察三方共建法治宣传之财产安全篇
时间:2023-08-03  作者:  新闻来源:如皋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行,天下安。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必须要首先树立法治的底线权威,只有在法治框架下,自治和德治才能有真正发挥作用的空间。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党支部、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与如皋市搬经镇芹界村党总支三方结对共建以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治资源优势,选取百姓身边常见案例,开展法律风险提示,突出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基层治理基础。

财产安全篇

近年来,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正深刻改变着人们的思维、生产和生活方式,犯罪分子侵犯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作案手段也不断翻新花样。

案例一

 盗窃花样翻新,

 你的银行卡还安全吗?

案例简介

陈某某受被害人朱某某的委托,帮助被害人朱某某在手机APP上申请贷款,钱款均下发至被害人朱某某的银行卡内。贷款成功后,陈某某趁被害人朱某某不备,利用事先获取的手机密码及微信支付密码,采用微信转账的手段,将被害人朱某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的人民币30000元转至自己的微信内。最终,陈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提醒

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手机移动支付的普及,盗窃的表现形式不断翻新,盗刷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内资金的案件日益增多,提醒大家妥善保管自己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设置密码时切忌使用过于简单和使用重复率较高的数字组合,更不能随意将密码等重要信息告诉他人,避免造成自身财物损失。

案例二

 凡是谈钱,都得警惕!

案例简介

周某某在刷抖音时,收到一条来自陌生网友的语音信息让其刷单赚钱,周某某用微信添加对方为好友,之后对方将其拉入“某购物网站官方认证任务群”微信群内,根据群内管理员的提示下载某APP并注册账号。在该APP客服的指导下,周某某点击对方发的链接进入某购物网站,按照对方指示转账288元,对方立即返现297元。

周某某几次及时收到返利后,对方要求其刷单1199元。在周某某转账后,对方称其接的是VIP任务,需要连续刷满三单才可返现,之后对方又以系统故障、支付延迟、操作不够规范等理由让周某某继续转账做任务,等到周某某意识到自己被骗时,已经被骗了10万余元。(案例来源于网络)

检察官提醒

为了赚取不义之财,一些犯罪分子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这就是电信网络诈骗。

这些犯罪分子会利用QQ、微信、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诈骗手段不断翻新,有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虚假网络贷款、冒充领导或熟人、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等,令人防不胜防。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万变不离“钱”,当陌生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等渠道,要求你汇款、转账、投资、兼职时,一定要谨慎!同时要注意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你可能会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帮凶”。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掉的可能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