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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96块金属交通标识牌失踪 原是被贼偷了
时间:2024-01-22  作者:  新闻来源:仪征检察、现代快报 【字号:大 | 中 | 小】

道路上,一个个交通标识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功能不同,但都十分重要。可是,江苏扬州仪征的刘某却因为缺钱,盯上了这些金属标识牌,他四个月盗窃标识牌 96 块变卖,非法获利两万余元。近日,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盗窃案提起公诉。

扬州仪征的刘某家境普通,但父母对其异常溺爱,养成了他好吃懒做的性格。婚后,刘某暂时收敛了自己的性格。好景不长,他想要过上好日子又不愿意努力奋斗,拮据的经济状况经常引发家庭矛盾。渐渐地,刘某心生邪念,经济拮据时就做 " 梁上君子 ",将偷盗的钱财供自己挥霍,凭此,他确实过了一段逍遥日子。但纸包不住火,在一次入户盗窃时,刘某被当场抓获,妻子知道后对刘某彻底死心,与他离了婚。此后,刘某一旦缺钱就去盗窃,多次 " 进宫 "。

虽然刘某盗窃次数多,但随着手机支付的普及,现金交易越来越少,使得他必须开辟新的盗窃 " 业务 "。无意间瞥见路边的交通标识牌打开了刘某的思路,金属制作的标识牌,应该能卖上一些价钱。

为了核实价钱,刘某提前找到废品收购人员询问其价格,被告知其价值不菲并同意收购。动心的刘某回到家就准备了梯子、扳手等作案工具,找到一个附近没有监控的地方开始盗窃,将盗窃的标识牌卖给废品收购站。第一次的成功,让他 " 信心倍增 ",慢慢地,他胆子越来越大,交通标识牌越偷越多……

很快,路政部门发现标识牌失窃,于是报了警。公安机关调取视频后发现这个 " 标识牌大盗 " 正是 " 老熟人 " 刘某,直接将其抓捕到案。经检察机关核实,短短四个月,刘某作案二十余起,窃得交通标识牌 96 块,价值两万余元,所有交通标识牌已经被销售一空。最终,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对刘某以盗窃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责任编辑:赵爱国 武诗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