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事生猪收购生意的丁某因一时糊涂,被他人“空手套白狼”骗去了20万余元。
案情回顾
2023年年初,猪肉价格一直居高不下,生猪货源也不好找,丁某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了求购生猪的相关信息。曾经给丁某运送过生猪的货车司机田某刷到了这条“商机”,主动联系上丁某,称自己有大量生猪出售,还发送了许多生猪视频,报价也比别人稍微便宜一些。
起初,丁某也是半信半疑,特地找当地朋友了解田某的生猪货源情况。谁料,朋友并未仔细了解情况,便直接告知丁某没有问题。于是,丁某放松了警惕,满以为自己得了个大便宜,当即联系田某达成了价值20万余元的收购生猪协议,并毫不犹豫地向田某预付了6000元的定金。收到定金之后的第二天,田某将运输生猪时的装车视频、称重照片、运输车牌号、驾驶员姓名和手机号发送给丁某。丁某看到后,按约爽快地付清了余款。
付款后的丁某急切地在家等着生猪,然而一天天过去了,却迟迟等不来运输车辆,联系田某也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搪塞。后来,丁某向田某索要货款,多次无果后微信也被田某拉黑。此时,丁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最终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于2023年9月22日将田某抓获归案。
到案后的田某,对自己利用网络便利、无中生有“卖生猪”的作案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其发送的生猪视频、称重照片是以前帮别人运送生猪拍摄的,提供的车牌号、联系方式也是随便编造的。行骗成功后,田某将钱用于日常挥霍,购买了二手车、手机、首饰等物品,每日流连于各大足浴店消费享乐。
2023年11月30日,如皋市检察院以田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田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网络交易需谨慎,
蝇头小利不轻占。
低价买卖有风险,
多方核查不可少。
视频资料不轻信,
实地查看有必要。
交易渠道千万条,
资金安全第一条。
责任编辑:赵爱国 虞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