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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骑电动车撞了人就跑?也属肇事逃逸,后果很严重
时间:2024-03-14  作者:  新闻来源:兴化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凌晨5点许,王某从家中骑电动车前往邻市工厂上班,途中,在一座桥附近撞到了一位赶路的老人。王某连人带车摔倒后,见趴在地上的老人喊了没有理睬,于是便驾车逃离现场,“正常”前往工厂上班,该事故却造成老人颅脑损伤死亡,王某当晚就被抓获!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姜某身上,傍晚7时许,姜某骑电动车上夜班途中刮到了吴女士,姜某摔倒在地滚了几圈爬起来后,本应该查看吴某伤势,却以自己着急上班便“溜之大吉”,结果事故造成吴女士身体多脏器出血,构成重伤二级,次日下班后姜某在家中被抓获!

经认定,两起交通事故肇事者均因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目前,二个肇事逃逸者均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兴化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本以为电动车撞人不是什么大事

企图逃避责任 肇事逃逸

有时候带来的代价却十分沉重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赔偿方面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一般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肇事者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费。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尚不构成犯罪的逃逸者会被处以200元—2000元的罚款,并可能被处以15日以下拘留,更为严重的是,逃逸者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刑事责任方面,根据《刑法》相关规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不要在法律边缘试探

无论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都不能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逸!


责任编辑:赵爱国 虞滢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