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以案释法
以案释法
在精装修房安装假浴霸 项目经理被判刑
时间:2024-04-02  作者:  新闻来源:太仓检察 【字号:大 | 中 | 小】

为谋取利益,两家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铤而走险,采购贴牌的假冒松下品牌浴霸、集成吊灯代替正品,安装于精装修的商品房内。住户使用不到半年,假冒浴霸便出现烧面罩现象,经调查鉴定,松下公司并未推出该型号浴霸,涉案产品均为贴牌假冒的侵权商品。

2019年至2021年,常州Y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Y公司)陆续承包太仓市某小区6幢商品房的精装修工程,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L公司和J公司。按合同约定,商品房均应安装松下牌的浴霸和集成吊灯。

2020年3月,J公司的股东、监事吕某为节约成本,从朋友童某处购买了120套打上了松下标识的杂牌浴霸灯,以395元每套的价格报给J公司后,安排人员安装在J公司承包的商品房内。此外,吕某还帮助L公司的项目经理朱某从童某处购买了338套假冒浴霸,每套赚取100元差价,一共支付了14.14万元。

据了解,童某是从老乡李某处购买了这批浴霸,李某找到了生产A品牌浴霸的公司,该品牌浴霸与松下浴霸外观相似,李某便和公司负责人商议购买了空白面板、没有打上A公司生产标识的浴霸,随后找了一家打印商标的店打上了“Panasonic”标识,制成假冒松下牌浴霸,以260元每套卖给童某,安排发货到太仓工地。吕某、李某、童某分别从中获利5万元、2.2万元、2.5万元。

由于吕某无法提供合同、发票、对公账户等,2021年5月,朱某又找到L公司的灯具供应商张某,购买了假冒松下牌浴霸145套和吊顶灯314个,并从另一合作商王某(另案处理)处购买印有松下标识的杂牌吊顶灯330个。

2021年6月,L公司装修工程结束,在Y公司验收后便撤场离开。2021年底,L公司在该小区安装的贴牌松下浴霸发生了烧面罩现象。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发现L公司安装的为假冒松下浴霸,责令L公司整改,并于2022年3月将线索移交给太仓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经松下公司鉴定,上述产品均为侵权商品。

2022年8月,L公司与J公司将该小区涉案浴霸与集成吊顶灯全部拆除更换为其他正规品牌产品。

2023年12月13日,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朱某、吕某、童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李某、张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朱某、吕某、童某、李某、张某六个月至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缓刑执行,并处罚金。目前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

贴牌变“名牌”,法律会制裁。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在生产制造的产品上或提供的服务上贴牌假冒,不仅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还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制裁。

如消费者购买到贴牌假冒产品,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要求商家“退一赔三”、依据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要求商家“退一赔十”;或通过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全国12315平台”网络投诉。必要时,可提起民事诉讼维权。


责任编辑:赵爱国 武诗雨